如果孩子仗着未成年的保护肆意妄为,保护他们就是保护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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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川妈

这些天,大连10岁女孩遇害案件,吸引了太多人的关注。

案件的来龙去脉,大家应该了解了不少。持续还有消息涌现出来,看的越多,心越凉,甚至生出一份恐惧出来。有时候,真的不能低估“孩子”的恶。

但当地警方随即表示,因加害者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实施收容教养。

大批网友表示愤怒,呼吁应该降低判刑的年龄,甚至喊出“他还是个孩子,千万不要放过他”的呼声。

案件还在处理之中,期待一个让我们百姓放心的结果。

看到这起案件新闻的下一秒,我就想到东野圭吾最具争议的小说《彷徨之刃》

如果孩子仗着未成年的保护肆意妄为,保护他们就是保护罪恶

参加烟火大会,彻夜未归的高中女生长峰绘摩,几天后尸体在荒川下游被发现。

多年相依为命的女儿惨死,让单亲父亲长峰重树痛不欲生。就在警方的调查一筹莫展时,长峰重树接到一个告密者的电话。那个人告诉他,杀害他女儿凶手的身份和地址。

他们都是未成年人,长峰重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日本)的少年法并非为被害人而制定,也不是用来防止犯罪,而是以少年犯罪为前提,为了拯救他们而存在的。从这些法律条文中无法看到被害人的悲伤与不甘,只有无视现状的虚幻道德观而已”(引自《彷徨之刃》,文中红色斜体,皆为引用)

在反复犹豫之后,他决定绕过警察、亲自去寻找凶手。

当他在凶手住处,看到女儿被数次性侵、注射毒品折磨而死的录像,悲愤之下,杀死了其中一个凶手伴崎敦也。依然不解恨,他决定继续追杀另一个凶手菅野快儿。他已经想好,完成心愿之后主动自首,承担应有的惩罚。

如果孩子仗着未成年的保护肆意妄为,保护他们就是保护罪恶

但就在复仇成功的最后一刻,长峰重树被赶来“保护”菅野快儿的警察击毙。

一个看似无可厚非的结局,最终法律得到了维护。

东野圭吾当然不会让故事如此简单。

《彷徨之刃》的扉页上写了这样一段话:

正义存在于心底,还是空洞的条文中?法律保护的是受害者还是凶手?为令少年犯改过自新,是否就可以无视受害者撕心裂肺的痛楚?理智与情感,苍白的法律与复仇的渴望激荡冲突,彷徨之刃究竟该指向何方?”

这些灵魂拷问,写尽了书中人物的彷徨。

受害者的父亲长峰重树在彷徨,彷徨在复仇与住手的边缘。妻子早逝,多年来和女儿相依为命。他老实善良,工作兢兢业业,众人眼中的好人。他从未想过要伤害别人,更别说杀人。但在女儿惨死,凶手不会得到严惩的绝境之下,这个人人夸的好人瞬间变成了杀人犯,被全境通缉。

我们理解他的复仇之心。惩罚凶手固然不能让逝去的人起死回生,但我们就是这样的普通人,不是圣人,做不到不嗔不怒、以德报怨。

他没有诉诸法律,而选择动用私刑,错误,也是无可奈何。

两名凶手都是未成年人,日本的少年法要保护他们,保护他们犯错的权力,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像他们这样穷凶极恶、屡次犯案的惯犯(多次囚禁性侵未成年少女),事实已经证明他们没有改过自信的希望,他们既然有能力犯罪,就有能力承担惩罚。

就像书里那句话写的,“犯罪哪里分大人和小孩,只有坏人而已。”

如果孩子仗着未成年的保护肆意妄为,保护他们就是保护罪恶

即使真的浪子回头,那又如何。受害者收到的伤害如何弥补?被他们侵害的女孩,长峰绘摩惨死,还有不堪屈辱自杀,甚至害怕身败名裂、被胁迫助纣为虐。她们也是未成年人,她们的一生却在为别人的错误买单,谁来保护她们?!

所以,办案警察久冢也彷徨,彷徨在人情和法律之间,在痛苦纠结之后选择了人情。书的最后揭秘,那个暗地告知长峰重树凶手和住址、实时通报凶手行踪的告密者,就是他。

但无论长峰重树的擅用私刑,还是警察久冢的知法犯法,背后的根源都是法律的苍白。

如果孩子仗着未成年的保护肆意妄为,保护他们就是保护罪恶

久冢最后那段话,说出了所有彷徨的根源:“警察并不保护市民,要保护的是法律,为防止法律收到破坏,拼命东奔西跑。但法律是绝对正确的吗?如果绝对正确,为什么又要频频修改?法律并不完善。

是啊,如果十几岁的“孩子”,仗着未成年的保护,肆意妄为、杀人放火都没关系,保护他们就是保护罪恶,就是对好人的践踏。

所以,在大连案件发生之后,有那么多的人会大声疾呼,呼吁修订《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人民日报》也在第一时间,呼吁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必须早发现早预防,实行分级干预。

如果孩子仗着未成年的保护肆意妄为,保护他们就是保护罪恶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6日上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

会上,周敏委员建议降低14岁刑责年龄,对于屡教不改又实施极端残忍行为的未成年人,不应该将他们与其他未成年人一视同仁地保护。

同时,建议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行为进行刑事惩治:“未成年人杀人案,每年都披露出几件,都无法可治,对社会的影响很不好,它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就是未成年人杀人放火都没关系,这个导向非常可怕。如果没有刑事责任和刑法处置,不足以震慑。所以,对未成年人不光是预防犯罪的问题,还要有惩治犯罪的内容。”

郑功成委员建议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也要对严重的犯罪行为进行刑事惩治。

这些提案,让我们看到了改变透进来的光。

而吴月委员认为,家庭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价值观形成具有决定性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未成年人犯罪意味着家庭教育的失败。建议在草案中明确“监护人失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确实,就像《彷徨之刃》中,即使明知道自己的孩子实施了残忍的犯罪,他们父母们仍然包庇纵容。

父亲会说:平常都是他妈妈管的,与我无关!

母亲则说:我们家的孩子不是那样的;侵犯女孩?那只是孩子们的恶作剧而已,那么大的孩子不是都这样嘛?

是的,“不管什么样的小孩,在父母眼里一定是可爱的”。无条件地爱自己的孩子,无可厚非,但请不要那么极度自私,爱自己的孩子,不代表要对别人的孩子残忍。

我们要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伤害,更要教会他不要伤害别人。在性教育方面,就像之前写的文章标题——你教女儿不被性伤害,我教儿子不被性教坏。

如果孩子仗着未成年的保护肆意妄为,保护他们就是保护罪恶

长峰重树面对女儿的惨死,有一个问题总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难道生女孩的父母就必须每天提心吊胆过日子不可吗?”

其实,不仅生女孩的父母,生男孩的父母现在也不敢放心了。

无论生男生女,都要付出100%的小心保护自己的孩子,100%的用心教好他不去伤害别人。

当然,除了小家的努力之外,我们更需要“大家”提供我们一个安全的大环境,让我们敢放心生孩子、养孩子,相信正义不仅在人心,也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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