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写在儿子名下,儿子意外身亡,房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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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问题分三部分来回答。

第一部分,房产的产权问题是这么样的?第二部分,意外身亡后的继承人和继承方式?第三部分,具体应该怎么分割?

第一部分:房产的产权问题是这么样的?

房产属于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涉及婚后共同还贷,则需要就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补偿女方。

因为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并登记在儿子名下,根据婚姻法解释,房产属于父母对儿子个人的赠与,所以属于儿子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涉及到婚后与配偶共同还贷,根据婚姻法解释(三)中第十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当平分“的原则,需要对配偶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按“(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偿还的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价格✖️1/2”计算公式计算。

第二部分:意外身亡,继承人和继承方式是怎么样的?

题主提到意外身亡,假设为儿子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执行。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父母、子女和配偶。所以婚后,儿子的配偶、父母、孩子(如有)将平分财产。

第三部分:具体应该如何分配?

如果贷款还没还完。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房产并承担贷款、放弃继承房产并不需要归还贷款。

1、继承房产并承担贷款: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房产并承担贷款。贷款人的遗产应当被用来偿还其生前债务和应缴纳款。对于超出其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偿还。也就是说贷款人去世后,继承人要将其贷款等债务偿还。

所以这种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将平分房产和还没还完的债务,同时补偿儿媳相应的金额。

2、放弃继承房产就不需要归还贷款:我国《继承法》中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房产,那儿子留下的贷款债务也会被一并放弃,继承人不需要偿还。不过,如果按揭抵押贷款的房子还没有办下来产权证的,房产由开发商处置,同时开发商也因为担保责任的关系需要为死者偿还这些银行贷款。如果已经办好产权证的,银行则会将死者按揭抵押中的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抵偿房贷。

另外关于补偿儿媳的方式,可以采取先补偿,剩余部分再分割。但如果遗产全都是不动产的话,可以由其他继承人分摊偿还。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帮助!


一纸家书


你说的是,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写在儿子的名下,儿子意外身亡,房产应该如何分配的这个问题,我就依据法律给你做详细的答复。

你们付的首付买的房产,写在儿子的名下,这是你们自愿无偿将房产首付部分的拥有权转移给了儿子,儿子婚前首付和还贷部分,依法是你儿子个人的婚前财产。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对共同收入,双方都有平等的消费权和处置权。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婚后还贷的部分,如果用的是儿子单方的婚前财产还贷的,整个房产又确权在儿子的名下,依法该房子还是属于你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子死亡,他的财产就变成了遗产,如果儿子留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话,遗产就由指定人继承。没有留遗嘱,就依照继承法来继承;由配偶,父母,子女组成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继承遗产。

如果说婚后还贷部分,是用儿子媳妇共同收入还贷,在产权证上虽然只有你儿子一个人的名字确权,依法还贷部分是属于儿子媳妇共同拥有的房产,首付和前期还贷部分属于儿子个人的婚前财产。儿子死亡,共同还贷部分的1/2产权是归媳妇所有的。剩下的1/2产权加上首付和前期还贷部分,就是儿子的遗产。有遗嘱,遵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按照继承法继承,还是由父母,配偶和子女平等继承遗产。


老蒋闲言


婚前付首付,登记在个人名下,遗产如何分配?

遗产继承,若有遗嘱,则根据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属于法定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所以若儿子有子女,则你们父母、儿媳妇及孙子女共同继承该遗产。

一般来说,若是没有特殊情况,则遗产份额按继承人人数平分。例如,父母两个,配偶一人,子女一人,则每人各继承四分之一份额。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虽然是婚前付首付,但是婚后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还贷,共同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配偶是可以要求先行补偿。实践中,一般可以按照这样计算增值部分。房屋现值÷购买房屋总之付款(首付+按揭贷款本金总额+贷款利息总额)×共同还贷总额(本金和利息)÷2。

所以原则上应当扣除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剩余财产价值才按照继承人数量继承。


叶律师


男方婚前其父母付首付买房,房产豋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男方死亡,房产怎么继承?

婚前买房首付应当视为父母对儿子(男方)的赠予。该房产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资金应当认定为男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负债。

男方死亡,该房产和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为死者遗产,由死者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

遗产继承前,应当以死者遗产偿还‘’死者对夫妻共同财产‘’负债的一半给女方。在以死者遗产清偿其个人负债后,剩余个人遗产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


不糊涂时涂糊不


算男方的婚前财产,产权是男方和他父母的,从产权的角度跟女方没有关系。离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按照债权进行分割,即比如共同还贷了20w,那么最终分割的时候男方给你10w。另外女方可以适当要求男方给她房子在婚姻期间增值的部分。


聚焦南充


如果没有遗嘱,妻子百分之五十,父母和孩子各占百分之二十五.


大众车夫


婚后儿媳妇参与了月供就应该有部分的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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