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兒子撞見爸爸上酒店”:離婚後,要不要第一時間告訴孩子?

這周讀者來信裡,有個男孩子的郵件,讓我看得心裡很不是滋味。

他說,在他6歲時,他父母就分手了。但為了他,父母選擇離婚不離家,離婚10年仍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

一開始,他年齡小,也不太懂父母之間的事情。只是覺得,自己的父母和別人有些不太一樣:

爸爸睡書房,媽媽睡臥室,他們從不像電視裡的愛人那樣,擁抱,親吻對方。

有時候,爸爸晚上也不回來,媽媽好像也不怎麼關心。他要是問起來,媽媽就把話題岔開,說什麼“你只管搞好學習就行了,大人的事兒不要多問”。

漸漸地,他也就不再問了。


直到,初中時,有一次,他和要好的朋友們出去玩,在酒店門口恰巧撞見爸爸,他正牽著另一個陌生女人的手,有說有笑地從酒店出來。

“那時,我已經15歲,知道那意味著什麼,但當時我不知道的是,爸爸為什麼要背叛媽媽和我。”他說,那一刻,面對朋友們的嘲笑和質疑,他平生第一次羞辱得想找個地縫鑽進去。


儘管,父母后來告訴了他真相,並安慰他“長大後,你就懂了,大人們的事兒,不是你想象的那麼簡單”。

但這件事給他造成的破壞力,在日後漫長的成長歲月裡,漸漸發揮了威力。

從此後,他很難再信賴身邊的人。

如今,他已年過30歲,談了五六場戀愛,但都不敢步入婚姻。他不確定,自己能不能給對方一個長久而穩固的親密關係。他也不確定,自己會不會重蹈父母的覆轍,在帶一個小生命來到人間後,又分道揚鑣,然後還戴著面具,人模人樣又自欺欺人地生活在一起。

“我不想讓愛的人受傷,所以,我索性選擇了關閉自己的心門。我知道,這是一種懦弱。”

他說,他清楚,不該用父母的錯,懲罰自己。他也明白,這人間沒有完美的父母,即便當初父母欺騙了他,內心裡依然是愛他的。

但是,明白、懂得,並不意味著做到、做好。

“我甚至清楚,只要我足夠善良、真誠和強大,我就能超越那些傷害。但是,這需要時間治癒。對你說出來,大概也是治癒的一種。”

這是一個內心有桿秤的讀者。

他的來信,我讀了好幾遍。我相信,他秉持這樣的善念,積極行動起來,會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真誠和謊言,信賴和欺騙,隱瞞和告白,這些衝突而複雜的情感,始終在我們家庭內部,尤其是親子關係中,重複上演。

儘管,就個人來說,面對孩子,我時常提醒自己不要說什麼“你還小,你不懂”“長大了,你就懂了”“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問”,也始終相信:

不要欺騙孩子,不要以為孩子不懂。

單純善良的孩子,因和天地自然連接緊密,其實是家中最容易洞見真相的那個人。

我們的孩子,從來沒有苛求過一個完美的父母。是我們這些大人,妄想活在完美的套子裡,慢慢讓孩子失去了對我們信賴和真誠。

但,關於離婚這件事,我不確定,這樣的理念,究竟是否適用。

我身邊有些熟人,在離婚後也長久瞞著孩子,以“爸爸(或媽媽)調到外地去上班了”的謊言,去圓孩子那個“你們為什麼不生活在一起”的質問。

還有些熟人,就像這個男生的父母,離婚不離家,內心悽苦地維持著一個家庭圓滿的假象,只為抵禦可畏人言和傲慢偏見,給孩子減少不必要的傷害。

更有些熟人,明明兩個人都早生外心,在外面都各混各的,但依然保持著名義上的夫妻名分,並不選擇離婚,說是為了老人和孩子。

這樣做,真的好嗎?

離婚後,要不要第一時間告訴孩子?

今天,我決定換個寫法:讓大家來回答,讓大家來發表意見,讓大家說說自己的看法。

請在留言區說出你對此類事件的看法。

期待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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