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穿行被撞身亡的行人保险赔付后,家属要司机再赔付60万

世间一切唯有生命最可贵,如果连生命都没有了,还拿什么去体验世界的美妙?所以,面对于生命大家都格外珍惜,但是生命在马路上随时都显得特别脆弱。每天各地都会上演各种车祸,有不幸离世的、也有在抢救中存活的人,但是车祸后的他们,不论是司机还是被撞者,都会受到比较大的心里阴影,给彼此家人的生活,更是带来了比较大的转变。

违规穿行被撞身亡的行人保险赔付后,家属要司机再赔付60万

最近,有人提问“违规穿行被撞死的行人保险赔付后,家属要司机再赔付60万,合理吗?”对于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人都比较好奇,马路上车祸后牵扯到死亡的案件,都会引发各种赔偿的纠葛。首先,针对于违规穿行被撞身亡的行人,要知道其主要责任就在于行人自己。

在《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里,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行人违规过马路出现了车祸,机动车按规定行驶没有任何违规的话,机动车驾驶人是不用负全责的。而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都是先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一般都是用交强险先赔付,不足的部分再由商业险在范围内赔付。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在赔偿过后,机动车驾驶人就没有赔偿的责任和义务了。

但是从保护行人的角度考虑,如果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里行人是违规过马路,驾驶员在正常的行驶范围内造成的车祸,即使驾驶人没有责任,也需要承担10%的赔偿。在车祸身亡的补偿方案里,车主承担10%的补偿,对于行人家属已经是够宽大的了,毕竟整个事故当中最无辜的还数机动车驾驶人。明明在正常范围内行驶,却依然要从保护行人的角度,去赔付10%的补偿。

在一场车祸中,如果车祸的全责是司机造成的,机动车司机也只需赔偿60万左右。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具有全责,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里的10%赔付,驾驶人也只需要赔偿6万。所以,违规穿行被撞身亡的行人,在保险赔付后如果家属要司机再赔付60万,很明显是不合理的要求,机动车驾驶人也有权利拒绝多余的赔偿。

其实,不管是行人也好、驾驶人员也罢,在交通事故里的伤害,都源自于“规矩”二字。交通法规就是在捍卫我们的生命和安全,每条规定如果我们都按时遵守,生命和安全在马路上也会更加牢固。所以,希望每一个行人和驾驶人员,在马路上通行的时候,都要坚守“宁愿慢一分钟、也不要抢一秒时间”的过马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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