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检察院三项措施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本报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桓仁满族自治县检察院通过加强思想学习、完善制度建设、深挖彻查案件,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桓仁县检察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全院干警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的政治觉悟。

他们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计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和意见,并分别与县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等单位会签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工作衔接机制,与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涉及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入到乡镇和部分单位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4次,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该院对三年内已办结案件、在办案件和举报案件进行全面的线索排查,深挖案件线索,审查起诉了胡某某涉恶集团案件。在该案办理过程中,他们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通过深挖彻查,使侦查的犯罪事实取得新进展,该案嫌疑人也由最初的11人扩展到41人,经法院审理,对犯罪嫌疑人均作出有罪判决,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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