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府院联动”下的破产审判,让重组企业“涅槃重生”

10月30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府院联动”机制下破产审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会上,柳州中院副院长闭文军通报了柳州法院破产审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副局长赵庆华通报了破产程序中涉税相关问题处理的政策和举措;柳州中院民四庭庭长宁冰发布了柳州法院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的10起典型案例。

柳州“府院联动”下的破产审判,让重组企业“涅槃重生”

近年来,柳州两级法院先后成功审理了柳化股份、金利公司、广西睡宝、亚泰房开、昌业机械等一批在广西乃至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破产案件。自2017年4月破产庭成立以来,截至2019年10月,柳州中院共计受理破产案件 117 件,指导基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 20件,受理数量居全区法院第一。在自治区高院发布的首批破产审判典型案例中,柳州中院审理的金利公司重整案、柳化股份重整案、昌业公司破产清算案等3起破产案例成功入选,成为入选案例最多的中级法院。昌业公司破产清算案还入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典型案例,广西睡宝重整案入选广西法院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柳州中院在广西率先成立破产专业审判庭,第一个受理关联企业破产案件,第一个进行“执行转破产”探索,第一个适用破产案件简易程序,第一个以竞争+摇珠方式公开选任管理人,第一个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个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和设立破产审判专项资金,第一个出台破产涉税问题处理指导意见,创下了十项“广西第一”。

柳州中院与国家税务总局柳州税务局广泛调研、共同探索,在借鉴外省先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柳州市企业破产难、重组难、清理难等问题,共同拟定了《关于破产程序中有关税务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并由柳州市政府与柳州中院联合发文,指导全市各县区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新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妥善处理各类破产涉税问题。扫除了破产企业“安全退市”障碍,铺平了重组企业“涅槃重生”道路,规范了“僵尸企业”清理进程,促进柳州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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