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淄博市城鄉居民低保和特困供養標準上調!

從市民政局獲悉,淄博市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再次提高。

城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於526元提高到不低於600元,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年不低於4200元提高到不低於5150元,每人每年增加950元。新的標準從2019年7月1日起實施。

10月24日,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提高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鄉特困供養標準的通知》(淄政辦字〔2019〕81號),規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將淄博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於526元提高到不低於600元;將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年不低於4200元提高到不低於5150元;將城市特困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789元提高到900元;將農村特困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年5500元提高到6695元。

通知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提標增補工作,積極籌措資金,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通知強調,要認真做好新增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人員的調查摸底、審核確認工作,做到應保盡保。

據瞭解,此次提標是淄博市城鄉低保制度建制以來的第13次提標。提標後,淄博市社會救助保障水平將大幅提升,社會救助水平排名將提升到全省前列,城鄉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進一步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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