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势力犯罪团伙8人获刑

恶势力犯罪团伙8人获刑

庭审现场

本报讯(记者 任然) 10月29日,正安县人民法院对祝某、易某等8名被告人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8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拘役4个月不等刑期。

据了解,正安县人民法院于22日对祝某、易某等8名被告人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法院查明,被告人祝某、易某等人在2011年至2017年期间,先后实施贩卖毒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后仍不思悔改,为非作恶,逐渐形成了以祝某为首,易某等人长期纠结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正安县凤仪街道办、安场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2018年初至2019年,该团伙为谋求非法利益,开设流动赌场,并随意殴打他人,单独或共同实施多起违法犯罪事实,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祝某等8人的行为分别构成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

29日,正安县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判处祝某、易某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至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至5千元不等。宣判后,8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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