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國旗,被罰200小時社會服務

一、辱國旗,200小時社會服務

今年9月22日在香港沙田新城市廣場一帶有示威者將國旗拆下塗汙肆意踐踏,再將國旗扔進垃圾桶內推落城門河。涉案21歲跟車工人羅敏聰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今天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社會服務令(Community service order),是一種代替監禁的刑罰,既有懲罰的成分但更多地在於勸使違法者改過自新。200小時社會服務意味著什麼?打個不那麼恰當的比方:這位侮辱國旗的21歲香港男子可能需要扶老奶奶過馬路200小時。倘若沒那麼積極主動,這200小時的所謂社會服務很可能會在一系列“打折扣”與“打醬油”裡無疾而終。

香港一日 | 侮辱國旗,被罰200小時社會服務

尊敬國旗是小學生都懂的事情,一些香港人就是不懂,當然也可能是裝作不懂。

裁判官李志豪指案件性質嚴重,但由於沒有量刑指引,考慮到被告初犯,坦白認罪,還有家人支持,報告正面良好,案情不涉及更嚴重的焚燒國旗,感化官建議160小時社服令,李官則認為須提高時數以反映罪行嚴重性,判處200小時社服令。

裁判官還是做了些努力的,《直新聞》也希望這位21歲的年輕人能夠改過自新。但對更多人:那些侮辱國旗後僥倖逃脫的人、對國旗缺乏基本尊重妄圖上下其手的人而言,這個判例是否真正起到震懾犯罪的作用,在此可能要留下一個巨大的問號。判決出來後,不少香港網友表示不滿。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更是在社交媒體發文稱,這種判決,律政司必須上訴。

香港特別行政區《國旗及國徽條例》第七條規定,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

瞧,200小時社會服務與監禁3年,還真是“或輕於鴻毛、或重於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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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黃之鋒,區議會選舉不能入閘

香港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主任今天做出裁定:海怡西區議會參選人黃之鋒,不符合候選人資格,選舉提名無效。香港人好賭馬,賽馬在比賽前都會在騎師的牽引下“步入閘門”,也就是起跑線。香港也將選舉候選人取得參選資格進入競選狀態稱為“入閘”。今天過後,黃之鋒成為香港新一屆區議會選舉唯一未能“入閘”的參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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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今天上午11時就“黃之鋒失去提名資格”一事回應媒體提問。在這份將近900字的聲明中,港府多次提及《基本法》,實際上就是進一步闡釋黃之鋒被DQ的原因。其中一段稱:“民主自決”或支持“香港獨立”作為自決前途的選項來處理香港體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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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香港經濟,負增長不是危言聳聽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港府週四會公佈第三季度經濟的預先估算數字。如果經濟增長出現負數,結合第二季度的負增長來看,可以說香港經濟正在進入技術性衰退。

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上指出,按照當下的評估,香港經濟在2019年可能會出現全年負增長的局面,原本0至0.1%的正增長預期已經很難實現,情況可以說用嚴峻來形容。特區政府會密切留意,推出需要的措施,不會等財政預算案。

值得注意的是,林鄭明確地講:撐企業保就業只是治標,止暴制亂才是治本。港府已經有經濟部署,當社會恢復平靜時,會推出各項政策和措施,包括海外推廣、內地發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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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表示,香港經濟在2019年非常可能出現全面負增長。

此外,香港民建聯今天公佈最新的“消費者信心指數”調查結果顯示:“綜合消費者情緒指數”由2018年底的72.4下跌至2019年7月的65.4,當中對香港短長期經濟前景看法悲觀的情緒大增,超過72%的受訪者對未來一年前景展望持負面看法,創下這項調查2004年創立以來的新高。

四、前港督,說了一句大實話

上週四,在英國議會上議院就香港問題進行辯論時,末代港督彭定康的前任、前港督衛奕信(David Clive Wilson)當堂說了一句大實話:“香港當前的暴力示威不應該被容忍,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我們不能也不應該告訴特區政府英國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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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督的大實話在英國能夠引發多少共鳴與自省呢?

衛奕信表示理解香港警察在執行任務時的艱困:“他們的家人也在受到威脅,他們上學的孩子也遭到了威脅,他們的處境極其艱難。”這位前港督甚至用中文提及“港人治港”四個字。衛奕信認為:“這個目標值得讚揚,這是香港的未來。”

衛奕信在1984年參與起草《中英聯合聲明》,這位“中國通”能夠在此時秉著良知在英國議會上說出這些話,不知能否讓同樣參與了那段歷史、但至今仍在揣著明白裝糊塗的英國人羞愧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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