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报假警、骂民警、求抓走,警方:安排上了

黑龙江省宁安市一男子,酒后拨打110,称自家门锁损坏,民警答复不属于接警范围后辱骂民警,并挑衅“来抓我啊”。民警上门后发现,男子家门锁完好无恙,男子求被抓的愿望得以实现,被警方行政拘留。

10月23日13时20分,宁安市110指挥中心接到男子李某电话。

李某:喂!!是110吗?我要报警。

接警员:是的,您好,请问您什么事情报警。

李某:啊,没别的事,我门锁坏了,你们来看一下。

接警员:请问是门锁被人破坏了吗?

李某:不是啊,就是自己坏了!!你们赶紧过来了吧。

接警员:请问屋内有丢失物品和被损坏物品吗?

李某:没有啊,没人来过我家。

接警员:那你为什么报警?

李某:我门锁坏了,你们警察不是为人民服务吗?我就报个警啊,你们过来给我看看,给我修修门锁。

接警员此时听出李某饮酒,意识不清醒,接着询问。

接警员:你是喝酒了吗?

李某:我喝酒了,咋的?

随后李某开始辱骂民警。

接警员:先生!咱有事说事,我就是了解一下情况,不要骂人好吗!

但李某继续谩骂。

接警员:你叫什么名字?

李某:我叫李**,来抓我吧,我看看你们能把我怎么的!

醉酒男子报假警、骂民警、求抓走,警方:安排上了

派出所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到李某家中,经勘查发现,李某家门锁并未损坏,也无人员进入房屋的痕迹,民警随即依法将李某传唤到派出所。经迅问,违法行为人李某承认自家门锁并未损坏,自己只是喝多了,想拿民警寻开心。李某对其酒后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扰乱单位办公秩序,并辱骂接警员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李某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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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市民:

要正确使用110报警电话。危急时刻及时拨打,对于恶意骚扰或者谎报警情的,警方将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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