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被判无期徒刑!贵阳中院对一恶势力团伙进行宣判

10月29日上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进行集中宣判,十名被告人分别领刑,其中主犯肖超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

据检方指控,2017年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肖超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逐步形成以被告人肖超为纠集者,被告人刘从付、王军、王浩、王林、伍文达、王仁毅、周云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该恶势力团伙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主犯被判无期徒刑!贵阳中院对一恶势力团伙进行宣判

其中,2018年9月,被告人肖超熟识的王玥龙等人因收取保护费与一家酒吧的经营者刘某发生冲突。肖超知道此事后,于10月24日晚,邀约其他团伙成员去吃烧烤,25日凌晨,肖超借前往刘某经营的酒吧上厕所为由,与被害人刘某发生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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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肖超让同行的王荣芳返回烧烤摊,叫上其他团伙成员到达这家酒吧。之后,肖超打了刘某一耳光,刘某回击了一耳光,之后肖超和团伙多名成员对刘某实施围攻殴打,这期间肖超等人还使用板凳、啤酒瓶、烟灰缸等物品击打被害人刘某的头部、身体,直至对方当场被打晕靠墙倒地,被告人甘迪还上前踢打对方。

案发后,被告人陈育潇用车辆送被害人刘某前往医院治疗。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刘某因外伤致急性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属重伤二级。2019年3月10日,被害人刘某因医治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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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17年4月12日,被告人肖超在白云区一酒吧与他人发生冲突,之后取来砍刀,邀约朋友返回酒吧与对方进行打斗。当天下午一点,被告人肖超与朋友途经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时,误认为在此停车的被害人杨某某夫妇是他们的打斗对象,随即持砍刀对杨某某驾驶的车辆进行砍砸。杨某某驾车逃往修文方向,几人追赶不及才作罢。

另据检方指控,2017年年底至2018年8月,被告人肖超和团伙成员多次邀约到白云区麦架镇一家酒吧进行消费,多次逞强耍横、强拿硬要、不支付或者少支付费用,给这家酒吧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酒吧的正常经营。

同时,被告人肖超还在其住处多次容留他人吸食冰毒等毒品。团伙成员王仁毅、周云、文婷等人明知肖超等人是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仍提供车辆,将多名被告人送至他处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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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恶势力团伙成员落网后,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鉴于十名被告当庭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刘某的亲属经济损失人民币81.5万元,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合议庭经过合议作出如下判处:

一、 被告人肖超犯故意伤害罪、犯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二、 被告人刘从付、伍文达、王军、王浩、王林、王仁毅、周云恶势力成员分别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序、分别判处十四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三、 对犯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王荣芳、陈育潇分别判处十五年、四年有期徒刑。

四、 对犯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甘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对其犯窝藏罪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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