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无期徒刑!


27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赖月龙、谢授应性侵幼女案作出一审判决,

以强奸罪分别判处两人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赖月龙、谢授应分别于2018年、2019年对精神发育迟滞幼女刘某实施奸淫,致被害人两次怀孕引产,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旁听了案件公开宣判。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性侵幼女是严重破坏社会治安、侵害幼女心身健康的犯罪行为,必须坚决依法严惩。

此前报道:

据广东茂名信宜市公安局通报,2019年11月21日凌晨,经过茂名、信宜两级公安机关缜密侦查,谢某某性侵刘某(信宜东镇街道12岁女孩,智力残疾二级)案告破,专案组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男,54岁,信宜市东镇街道人)。经审讯,谢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9年3月中旬,读六年级的刘某被查出已怀孕9周,做了人流手术。7个月后,刘某被发现又怀孕超5周。信宜警方并案处理,扩大排查范围,提取一些人员的DNA,和刘某两次流产的胚胎作DNA比对。

刘某是信宜市东镇街道人,一家四口均为残障人士,家庭生活困难。2019年11月19日下午,在当地政府的帮助协调下,刘某一家的新房已正式动工建设。当晚,经家属同意,刘某被送往茂名市社会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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