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一女癮君子“以販養吸”不惜“鋌而走險”一審獲刑八年

四川在線消息(曾琪琪 記者 薛偉光)10月30日,德陽市旌陽區法院巡回法庭走進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學院,以同階審判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汪某某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德阳一女瘾君子“以贩养吸”不惜“铤而走险”一审获刑八年

被告人汪某某(女)曾是一名吸毒人員,戒毒成功後仍未脫離原來交際的“毒圈”。2019年3月初,張某某、何某某、鍾某(三人已另案處理)共謀購買冰毒準備用於販賣。2019年3月5日,被告人汪某某在德陽市旌陽區城南小區和旌陽區鼎虹市場南門處,分兩次向張某某交付了淨重40餘克的冰毒和麻古一粒,非法獲利贓款10000餘元。張某某購得毒品後,在其與鍾某經營的一美甲店內與何某某一道進行分裝,三人於當日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隨後被告人汪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德阳一女瘾君子“以贩养吸”不惜“铤而走险”一审获刑八年

庭前交流環節,旌陽區法院法官首先向同學們介紹了“同階審判”項目內容和操作流程,發放定罪量刑問卷,並進行了法治輔導;同時,重點介紹了近年來毒品犯罪案件態勢及嚴重危害後果,講解了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及要旨。

德阳一女瘾君子“以贩养吸”不惜“铤而走险”一审获刑八年

隨後,經過二十分鐘的庭前會議,庭審開始。學生志願者分別被導入審判員、辯護人、公訴人等角色,在場學生全程參與案件庭審旁聽。休庭後,學生志願者對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提出各自的意見和建議,法官收集定罪量刑問卷為審判提供參考。最終,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根據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性,合議庭當庭判決被告人汪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德阳一女瘾君子“以贩养吸”不惜“铤而走险”一审获刑八年

“同階審判”活動是旌陽區法院在全省率先推出的全新法治宣傳教育模式,該模式通過學生志願者深度參與真實案件的審判活動,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由單純說教、被動接受向親歷性參與、浸潤式體驗轉變,此前已多次在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黃許職業中專等高校開展活動。此次選取汪某某販毒一案以“同階審判”方式在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巡迴審理,受到全校師生的高度評價,同學們紛紛表示受益良多,在今後的成長曆程中將不斷提高防毒、拒毒意識,時刻提醒自己遵守法治規則,絕不觸碰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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