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一女瘾君子“以贩养吸”不惜“铤而走险”一审获刑八年

四川在线消息(曾琪琪 记者 薛伟光)10月30日,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同阶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汪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德阳一女瘾君子“以贩养吸”不惜“铤而走险”一审获刑八年

被告人汪某某(女)曾是一名吸毒人员,戒毒成功后仍未脱离原来交际的“毒圈”。2019年3月初,张某某、何某某、钟某(三人已另案处理)共谋购买冰毒准备用于贩卖。2019年3月5日,被告人汪某某在德阳市旌阳区城南小区和旌阳区鼎虹市场南门处,分两次向张某某交付了净重40余克的冰毒和麻古一粒,非法获利赃款10000余元。张某某购得毒品后,在其与钟某经营的一美甲店内与何某某一道进行分装,三人于当日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被告人汪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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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交流环节,旌阳区法院法官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同阶审判”项目内容和操作流程,发放定罪量刑问卷,并进行了法治辅导;同时,重点介绍了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态势及严重危害后果,讲解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及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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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经过二十分钟的庭前会议,庭审开始。学生志愿者分别被导入审判员、辩护人、公诉人等角色,在场学生全程参与案件庭审旁听。休庭后,学生志愿者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法官收集定罪量刑问卷为审判提供参考。最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合议庭当庭判决被告人汪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德阳一女瘾君子“以贩养吸”不惜“铤而走险”一审获刑八年

“同阶审判”活动是旌阳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推出的全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该模式通过学生志愿者深度参与真实案件的审判活动,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由单纯说教、被动接受向亲历性参与、浸润式体验转变,此前已多次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黄许职业中专等高校开展活动。此次选取汪某某贩毒一案以“同阶审判”方式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巡回审理,受到全校师生的高度评价,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良多,在今后的成长历程中将不断提高防毒、拒毒意识,时刻提醒自己遵守法治规则,绝不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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