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微信交易以贩养吸获刑七至十五年

“瘾君子”宁某和吴某为了长期吸食毒品筹措毒资,以微信交易的方式贩卖毒品,近日被韩城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宁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6年至2017年,被告人宁某、吴某为了长期吸食毒品筹措毒资,以微信交易等方式多次购买毒品海洛因,除自己吸食外,将所买的毒品进行称量、分包处理后,以微信交易等方式贩卖给吸毒人员。被告人宁某多次贩卖给多人毒品海洛因140.79克,被告人吴某多次贩卖给多人毒品海洛因及冰毒共20.43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宁某、吴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并从中牟利,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二被告人有坦白或自首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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