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款期限未到期,我可以提前要求借款人還款嗎?

1、一般情況下約定了借款期限,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屆滿前還款,例外情況是,雙方約定債務分期償還,若存在幾期沒有償還,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並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償還,法院可能會認定借款人一方構成根本違約,出借人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借款合同,並有權要求借款人償還餘下所有借款本息。

2、在實踐當中,之所以簽訂分期償還借款的合同,主要是因為借款人履行能力有限,這個還款期限可能會約定的很長,其實對出借人是非常不利,在這段期間,借款人可能就會轉移財產,造成出借人贏了官司也無法受償的尷尬局面,所以律師建議,在簽訂分期償還借款協議的時候,一定要加上一項規定,具體是“如借款人有任何一期欠款未能按期歸還,出借人有權解除借款合同,並有權要求借款人一次性歸還餘下所有的借款本息,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違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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