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社会诚信”的答题卷,他们竟然交了“白卷”!

浙江检察网新昌讯 当前,无人超市这一新兴的购物热潮风靡全国,与传统超市不同的是,无人超市没有导购,也没有收银员,进门、付款都通过手机“扫码”完成,为消费者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购物体验。

当然,这样一种新型运营模式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场有关“社会诚信”的考验。面对这份答题卷,有一群人却交了“白卷”!

2018年8月份的一天凌晨,年轻人王凯、周立、章安、金嘉(均为化名)来到新昌县世贸广场附近的“缤果盒子”无人超市,因为超市无人看守,便萌生了“占小便宜”念头。他们用手机微信扫码进入超市后,拿取商品到自助收银台假装扫码付款,实则偷偷将商品标签撕掉,以此规避超市门禁扫描,之后便若无其事地离开超市。

首次“占小便宜”成功后,王凯、周立伙同朋友就隔三岔五采用同样的方式进入县内的三家“缤果盒子”,先后共偷盗七次,盗窃超市商品价值超五千元。

然而他们并不知晓的是,这一切,早已经被无人超市的监控拍了下来。原来,“缤果盒子”发现超市陆续有商品被偷盗,超市负责人在调阅监控录像后,发现了王凯、周立等7人的盗窃行为,随即报案。

更令人惋惜的是,参与盗窃的人,除王凯、周立刚满20周岁,章安、金嘉等5人还没有成年,他们在无人超市盗窃的财物,是薯片、泡面、口香糖、饮料等这些价格低但年轻人喜欢吃的食物。

他们说:“我们几个平时不太回家,在外面溜达,也没有工作,看到这种无人超市,总感觉东西不拿白不拿......”正是这种“不拿白不拿”的错误认识,指引着他们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而他们这份“零分”的答题卷,给社会公众上了一堂实实在在的诚信教育课。

负责该案审查起诉工作的检察官认为,上述7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被告人王凯、周立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对章安、金嘉等5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10月22日,新昌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周立、王凯有期徒刑7个月、8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不设防”的无人超市在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同时,也成为考验消费者的素质、诚信的一块“试金石”。它虽无人看守,却有法保护。无人超市内的商品价格不高,但如果盗窃超市商品3次以上,将会被认定为“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从而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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