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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的推動,教育現狀的證明,懲戒權是肯定要回歸到教育中,迴歸到老師手中的。本身,教育懲戒權是作為立法賦予學校或教師的權利,是國家教育權的具體化,具有典型的公法特徵。
現在很多人反對教育懲戒,是因為他們認為教育懲戒等同於體罰,等同於打罵孩子。其實,這是兩種不同的概念。教育懲戒是教師依據一定的規範,以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學生的不當行為,幫助學生改正錯誤為目的,以懲罰為特徵的一種教育方式。而體罰是通過對身體的責罰,特別是造成疼痛來對孩子進行的懲罰行為。體罰不僅會給學生造成身體和心裡的傷害,還會損害人格尊嚴,甚至會影響學生的健康成長,不利於教育目的實現,是反教育的。所以,二者之間是有很大的區別的,是需要區別對待的。
現在,由於對體罰的反對,由於對教育懲戒權的誤解,造成了老師不敢管學生,不敢對學生進行懲罰。隨著時間與教育現狀的證明,迫切需要教育懲戒權迴歸到教育中,迴歸到老師手中。因為教育懲戒權的存在具有心理學依據,具有教育學依據,具有法理依據,這些都要求學校教育中必須存在教育懲戒權。
那教育懲戒權迴歸到了老師手中,那應該遵循哪些原則和怎樣實施呢?
1、合法性原則
教育懲戒權的實施必須符合法律的要求,教師要正當使用教育懲戒權,不能把教育懲戒與體罰歸為一體,教師施行教育懲戒權的範圍應止步於學生的正當權利。
2、符合教育性原則
懲戒的目的是為了制止學生的不當行為,幫助學生改正錯誤,所以,如果有其他更溫和的教育方式達到教育目的,就儘量使用其他更溫和的方式;能夠使用更加輕的教育懲戒方式達到教育目的的,就儘量使用更加輕的教育懲戒方式。教育要講究因材施教,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此,在行使教育懲戒權既要遵循規則的普適性又要照顧學生的個體差異。
3、教育懲戒與其他教育方式相結合的原則
教育懲戒能夠抑制學生的不當行為,但是他不能促進良好行為的養成。所以,教育懲戒必須要與其他教育方式相結合,要讓學生知道什麼不能做,什麼可以做,讓學生努力做成。
4、不冷靜不教育原則
教師也是普通人,也會有忍不住自己情緒的時候。在這種情況下,就可能做出不理智的行為因此大多是
懲戒不當的教育事故都是在教師情緒失控的時候發生的。因此,在面對犯錯誤的學生時,當覺察到自己的情緒不正常時,教師可以先遠離學生,等自己冷靜下來在處理,做到不冷靜不教育。
對於教育而言,教育懲戒權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從小不能接受懲戒的話,進入社會後能承受多大的壓力呢?
學趣樂園
我贊成把戒尺還給老師。不過,多年以來,我的講桌上一直放著一個三十釐米長的不鏽鋼戒尺。但一般情況下,我是不會隨便使用的。就像警察的配槍一樣,只起著嚇唬或警示的學生作用。我也打學生的手心,但在打之前會告訴學生打他的理由,一般情況下只打一兩板子。同時會留幾板子不打,以給學生改過自新的機會,而且會告訴學生下次再犯一併算帳,不過大多數情況下我都比較“健忘”。
Sunshine49582
我贊成把戒尺乙不給老師。因為對於那還未懂事的頑皮孩子不給他立規立矩是不行的。對那些惡意製造事端的學生不懲罰他是很難很難改正的。我說一件真實案例:我一個表哥家的孩子上學時十分愛製造事端。老師拿他沒有辦法只好告訴了我表哥。表哥當睌趁表嫂回孃家時。把還個孩子一頓暴打,還孩子三天沒起床。從那以後這孩子就象是變了一個人一樣。學習各方面表現的十分優秀。現在是某大學的副校長。這就是棍子的效果。我上學時因逃學也沒少讓老師打,但現在想想老師是對的。要不然自己也不可能有今天。
用戶9017136134283
不贊成,因為現在這個社會不管用,孩子現在打不得罵不得,不如讓老師提高教學水平,增加幽默感,讓學生輕鬆愉快中學到知識,一個好的老師,從來都能化解矛盾,受學生愛戴,並且他們真心愛學生,不偏心。我經歷過一位女老師,每次進到教室同學們起立,她嚴肅地掃一遍學生,說坐下,然後就滿臉笑容,惹得學生也笑。全班最搗亂的一個男生,她把他調到第一排,按時互動,讀作文時,會朗誦他的作文,並對好的詞句表揚鼓勵,上她的課不知不覺就到下課時間,要知道,這個男生上其他課都有被打出去的經歷,所以老師教學質量等綜合水平很重要,而不是拿起戒尺這個武器
ZZLHS
戒尺應該撅折!教育孩子尤其是小學生,要尊重他們、愛護他們、啟發他們、誘導他們,要研究他們的心理,切不可以那種粗魯的作風恫嚇學生,這會給孩子的心裡留下抹不去的陰影。
在沒看到這個問題之前,我還在反省這一生都做過那些不該做的事,其中就有一件是讓我想起來就自責不安事。當年我插隊在公社中學當代課老師時,就因為這個學生成績差、上課搗亂,心裡本來就特別煩他,再加上班裡有同學舉報他偷東西,索性新帳老帳一起算,就用教鞭打了孩子的手,後來家長還向我道歉。現在想起來真對不起那位同學,很對不起那位家長,人家把孩子交到你的手中是學文化、學做人,你怎麼可以不問青紅皂白,僅憑自己的印象那樣對待孩子呢?多怎想起這事心裡就不舒服。也是跨七奔八的人了,是該好好反省一生的過失了。就此機會向曾經被我懲罰的孩子道歉!懇求給孩子和家長原諒我。鞠躬了!
沽上漁翁
贊成,而且我認為是勢在必行,還好,教育部已明文規定還戒尺於講臺了。
無論任何老師,學識是一方面,若你無威信,不足以震攝學生,那麼你也只是一個失敗的老師而已。
我在讀初一時,我們的物理老師是川大物理系畢業的高材生,但因不敢放手管學生,從而使本班物理在當年全縣墊底,第二年,換了一個樂山師專畢業的物理系老師,上第一節課時,手中拿的不是書本,而是一根竹條子……期末全班物理已經在全縣中上水平了。
本人是七十年代出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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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難為當老師的了。時代變了,人更變了,老師的一番苦心能有幾個家長、幾個學生真的理解?我當老師的年代家長真的理解和配合老師,每當去調皮學生的家家訪,家長都對老師表示,學生不聽話可以打,家長絕不護短。我當了七年班主仼,也曾經體罰過不聽話的學生,但教訓完的學生和家長都理解我的用心。現在和我保持聯繫最多的還恰恰就是當年我曾經教訓最多的學生。
前幾年我們學校高二有個男學生因羞於其母親亂搞兩性關係使自己在同學面前抬不起頭而在學校跳樓自殺,其母不檢討自己的行為反而大訛學校一把。現在這類家長越來越多,你學校和老師不敢像過去年代那樣放手教育學生,一旦遇到蠻橫家長,學校和老師就將遭受滅頂之災。
所以很多老師以凝聚了共識:千萬別再把學生當自己的孩子那樣教育了,適可而止,萬萬不能引火燒身。有時好心真不得好報!
和氏璧63266766
我覺得一切都和老師沒有關係,不應該改變教師和教學,應該去抓當代人的基本素質,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子不教父之過。以前的老師需要做的是先教做人,再教文化,現在把該做的做了教師管好教學就行,其他的就不要管了,管的多了不是好事,建議逃學曠課直接通知家長,出任何事故和學校無關,和教師無關!
晨曦51043
建議,教育部門,應該嚴格治校,讓青少年健康成長,戒尺,應該還給老師的尊嚴,建議新生入學時,新生父母必須與學校簽約承諾,子女入學讀書,在校必須遵守校規,已經在校學生的父母必須補籤承諾遵守校規,子女要接受學校校規,如學生的父母不同意,不簽約承諾,學校可拒絕那新生入學,學校有校規,違反校規的學生,老師要以,多開道,對個別學生違反校規,點名,警告,違反校規,多次警告無效者,嚴重者,可開除出學。
重用戒尺,也是對學生一種嚴格教育要求,嚴師出高徒,嚴父出孝子,老師嚴格要求學生,好好學習讀好書,為了老師自己嗎?老師為何要得罪學生父母,教學是老師職責,把學生培養好,也是老師職責,老師若放棄自己尊嚴,怎能把學生培養好,教育部門,對於老師,也要從嚴要求,老師要與在校學生,家長們多交通,子女在校情況,發生什麼,要及時向家長通知,防止老師與個別家長,發生意外矛盾。
老道石敢當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明白送老師戒尺的目的和意義是什麼?聽老人說再過去教書先生都有戒尺,學生做錯事了就會用戒尺打手心,以示懲戒。現在我們家長送老師戒尺(我孩子馬上上一年級了,我會送老師一把),其實是對老師教育孩子的一種支持,現在的孩子都是花朵,都是“富二代”,網上又整天曝光各種老師懲罰學生被處理批評的新聞,老師都不敢管了,我們就主動把戒尺送還給老師,讓她們放心的管教。古人說:天地君親師,做為自古被人們所尊敬的人,我們相信,當她們手拿戒尺去教育孩子的時候,一定是由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