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一、審核結果

浙江建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浙江建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發行人屬於危險化學品生產與儲存企業,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要求較高。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生產經營是否取得安監部門的批文、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取得了使用、生產、運輸、銷售危險化學品的相關資質;(2)發行人生產經營和募投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和地方環保要求,報告期內是否曾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環境汙染事故,是否曾經因安全生產或環境保護事項受到行政處罰、訴訟仲裁或群眾投訴,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3)發行人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並有效執行。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發行人2016年至2018年營業收入、扣非歸母淨利潤逐年上升,2019年上半年營業收入、扣非歸母淨利潤比去年同期下降較大。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內營業收入與淨利潤增長幅度不一致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一致,2018年營業收入變動趨勢與扣非後淨利潤趨勢存在顯著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2)報告期發行人總產能下降的情況下,主營業務收入呈上升趨勢的合理性;(3)2019年上半年發行人營業收入、扣非淨利潤大幅下降的原因,相關因素是否已經消除,發行人2019年下半年經營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利變化,是否會對未來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發行人相關應對措施及有效性;(4)2019年度盈利預測假設的合理性,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期間費用等項目的預測依據,營業收入明細項目的訂單、合同支持情況,盈利預測結果是否謹慎、合理。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發行人報告期內主營業務毛利率持續上升,經銷毛利率高於直銷毛利率。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主要產品毛利率在報告期內波動的原因及合理性;(2)報告期內同類產品毛利率高於同行業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乙胺產品報告期內毛利率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具體原因;(3)經銷毛利率高於直銷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與同行業上市公司一致;(4)報告期內在乙胺和正丁胺銷售價格差異不大的情況下,向經銷客戶銷售異丙胺價格遠高於向直銷客戶銷售價格的原因和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自2013年開始,發行人陸續對老廠區關停搬遷至建德市五馬洲新廠區,並於2012年及2017年收到補償資金19,997萬元。請發行人代表說明搬遷及補償事項的會計處理過程,計入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的相關依據,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要求。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發行監管部

2019年10月31日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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