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首宗涉黑案公開庭審,臺山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掃黑除惡 | 台山首宗涉黑案公開庭審,台山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2019年10月29日至30日,被告人馬某想、朱某就、李某民等18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強迫交易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一案,在臺山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台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派5名員額檢察官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並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

庭審中,公訴人按法定程序全面出示偵查機關通過合法程序收集的證據,結合證據以及爭議的焦點對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歸納和闡述,特別針對本案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出示了相關證據,並發表了處置意見。在法庭上,公訴人還專門就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形成、發展、覆滅及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對社會秩序破壞與危害進行了剖析並開展法治教育。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進行了質證,對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和法律適用意見進行了充分辯論。庭審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訴訟權利。部分被告人家屬及社會各界群眾代表旁聽了庭審。案件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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