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南明區人民檢察院榮獲 “全國檢察機關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示範單位”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了《關於對檢察機關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示範單位予以表揚的通報》,南明區人民檢察院榮獲全國檢察機關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示範單位。

2014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了《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2015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印發了《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兩個《規定》”對檢察機關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提出了明確要求,為進一步強化檢察環節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促進檢察機關規範司法行為,南明區人民檢察院結合實際,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保障律師會見等方面的工作機制,流程清晰,內容具體,為律師依法執業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採取了多種措施,充分保障律師依法行使閱卷權、會見權、申請調取證據權、知情權等權利。認真聽取律師意見、充分發揮律師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防範冤假錯案方面的重要作用,通過檢律雙方共同努力,有效促進司法公正。同時,主動加強與律師事務所的溝通交流,通過上門走訪、召開座談會等形式,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構建了目標同向、相互促進的良性互動關係。

南明區人民檢察院榮獲 “全國檢察機關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示範單位”

南明區人民檢察院榮獲 “全國檢察機關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示範單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