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罚中什么刑罚最为残忍,而被施行的人又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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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古代残忍的刑罚,大家一般都会想到十大酷刑,什么凌迟、车裂、腰斩、剥皮、炮烙、烹煮、抽肠、棍刑等等。个人说一下残忍的而当时又死不了的两个刑罚——肢解和凌迟。

肢解

肢解的开始阶段

肢解刚开始是比较简单粗暴的。执行肢解刑罚的人直接剁掉人的四肢,血流遍地,受刑者好像一个小肉柱在地上颤抖,无法动弹,面部痛苦地扭曲,哀嚎着,直到声嘶力竭血尽而亡。这中间要持续好几个小时,自己想自杀都自杀不了,头脑还有意识,眼睁睁看着,却只能慢慢得等死。

肢解的发展阶段

肢解后来进行改造变的更加惨无人道。不再像之前没有简单粗暴了,慢慢地从四肢分解成更细节了。这阶段的肢解大概场景:众刽子手围着一个犯人,先断其手指,从各个关节处落刀,把整个手指割断至少需要28刀,更残忍的是他们用的是钝刀,十指连心,犯人的惨叫声不绝于耳,那犯人几乎昏死。随之一盆凉水泼醒,然后开始脚趾,然后再砍小手臂、断掉胳膊。接着踝、小腿、去双大腿,耳朵、鼻子、眼睛等,这个过程中他们为了防止犯人死的快,不够残忍和折磨,中间还想办法止血。

肢解的成熟阶段

肢解的成熟是吕雉和武则天创新了使用此刑。吕雉是把戚夫人剃光头发,毒哑。毒哑是不想听到凄厉的惨叫声,然后肢解,涂上止血药,把戚夫人扔到厕所里,成为人彘。后来被惠帝刘盈看到,当他得知这个“不明物”是戚夫人时,吓的大病一场,从此整个人就废了。戚夫人数日而亡,这个刑罚的凶残程度令人发指。

到武则天时期,她把此刑用在王皇后和萧淑妃的身上,她在仿效吕雉的人彘,把王、萧二人肢解后扔到酒缸里防伤口感染,慢慢摧残她们,让她们自生生灭,最后她们也是数日而亡。

凌迟

凌迟是中国古代著名的酷刑,骂人的话“杀千刀的”意思就是诅咒这人给凌迟处死。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后来发展更加成熟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刽子手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刽子手也要受刑。这是明朝的规定,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瑾,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还有更惨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祯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叛国, 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渔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他内心和身体该承受了多少难以想象的痛苦。

其实古代残忍的刑罚太多,程度惨不忍堵,算了不想写太多了,随便看看吧。


叨说历史


既然是不要人命,又得体现出刑罚的残忍,那古代众多刑罚之中,非宫刑莫属了。“宫刑”就是阉割掉男子的生殖器,“男去势,女幽闭”,是一种断人香火的惩罚。

正所谓“杀人不过头点地”,就算是百刑之首的凌迟,那也是抱着折磨死犯人的规矩来办,到最后也是死路一条。可宫刑就不一样,这是一种既折磨身体,又摧残心理的酷刑,极度残忍。



早在殷商时期,就有把俘虏或者奴隶进行宫刑的记载,秦汉时期,阉割技术有所发展,而且经常用在犯了罪的人身上,比如秦朝宦官赵高,因为母亲获罪而被阉割入宫,以及汉武帝时期的太史令司马迁,因为为李陵说了几句好话而被阉割。赵高后面扰乱秦朝,残杀秦始皇子孙,其报复之心也未必没有之。

司马迁在被阉割后,虽然更加发奋,写下了“史家之绝唱”的《史记》,但在他和朋友的书信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司马迁对于自己遭受宫刑一事,一生都耿耿于怀。“故祸莫憯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而诟莫大于宫刑。刑余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世也,所从来远矣。”

宫刑岁虽仅次于死刑,但它对受刑人的影响却比死刑还要严重。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重视香火传承的古代,一个男人如果无法生子的话是进不了祠堂的,死后也不能葬入家族的墓地,相当于被开除出宗籍,像个孤魂野鬼一般地游荡。司马迁每当想起自己是个“刑余之人”,都巴不得“自裁了事”,连书都不想完成了。

而和“阉割”的性质一样,“幽闭”则是用于女子身上的“宫刑”,多是为了惩罚女子淫乱不守妇道的刑罚。处理方法大抵是“用木棍撞击女子胸腹,会掉下一物堵住阴户,只能便溺,不能人道。”

在古代,女子不能生育是奇耻大辱之事,男子“七出”之条中,第一条就是“无子”,故丈夫可一纸休书把妻子休掉。在古代,女子最大的错误就是不能“生子”,即使圣如关公者,都因为原配不能生子而想着另娶杜夫人为妻。

而女子一旦实行了“幽闭”,那她这辈子都无法怀孕,自然也不可能再论婚嫁,只能一辈子独守空闺,与落花残叶为伴了。当然这还要是一些家里有钱,父母又不忍心的女子才能有的待遇,普通人家的女子要是出了这事,轻则赶出家门,自生自灭,重则当场打死,尸体都未必能入土为安。

所以随着技术的日益发展,宫刑虽不会像刚开始的那样造成太多的冤魂,但宫刑绝对是比死刑还要残忍的一种刑罚。死刑杀人,宫刑不止杀人,还要诛心。



一贰一橙


在古代,因为生产力不发达,对待罪犯通常是处以肉刑,而肉刑中最早的五刑通常是指:墨、劓、刖、宫、大辟。所谓墨,也称黥。这种刑罚历史十分悠久,几乎可以从周朝一直追溯到光绪年间,具体做法就是往犯人的脸上或者胳膊上刺字,而且刺得最多就是“贼”字。统治者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达到侮辱犯人和警示平民的作用,而且古人受这种刑罚后,通常会被周围的人强行改名,比如汉朝大将英布也被人叫做“黥布”。在著名小说《水浒传》中提到过的“刺配”,就是黥刑加上充军的结合体。

1.劓刑,看字你应该就能明白这个刑罚了,简单地说就是割掉犯人的鼻子,受刑后效果大概跟伏地魔差不多。而且这个历史更加悠久,从夏朝就开始了,在商朝甚至一度作为主要刑罚。

2.刖刑,也称膑刑,这个刑罚比较复杂。简单讲就是砍掉犯人身体的某个部位,轻的砍脚趾,重的就砍膝盖,著名的军事家孙膑,就是因为受了膑刑,被挖去了膝盖才被人们称为孙膑的。对于物质匮乏的古代,这种让人直接废掉的刑罚,简直等于宣判普通犯人的慢性死亡。

3.宫刑,简单粗暴直接废掉男性犯人最重要的一个性别特征,著名的司马迁就曾受过这种刑罚。对于一个正常男人来说,这种刑罚的可怕程度远超死刑,而且就凭古代那种糟糕的手术环境,扛过去也不一定能活多久。

最后是大辟,这个比较复杂,你可以把它理解成所有死刑的统称,被判了这个赶紧咬舌,你绝不会后悔的!典型的大辟有这么几种:诛——用斧头和鉞剁了犯人;杀——用刀杀;焚——活活烧死;搏——扒掉衣服,磔了;辜磔之——杀了再火化;踣——在菜市口杀;罄——给你留点面子,在隐秘的地方绞死。到了秦朝大辟升级了一下,具体由斩、枭首、车裂、弃市、腰斩、体解、磔、蒺藜构成。到汉朝再次升级,大辟增加了凿颠(开脑洞)、抽胁(抽肋骨)、镬烹(火锅)等方法。


宋城大名府


古代残忍的刑罚多不胜数,如炮烙,剥皮等等,到了清朝更是出现了“满清十大酷刑”一说,这些酷刑中很多都是直接致人死亡的!当然也有些刑罚虽不能直接致人死亡,却能使受刑人“生不如死”!


骨醉之刑!

骨醉之刑其实就是更加残忍版的“人彘”之刑,是唐朝时期武则天用来对付王皇后和萧淑妃发明的极刑!其具体操作步骤是:先将受刑者的四肢全部砍掉,然后挖去双眼,割去舌头和鼻子,然后用铜水灌入犯人耳中,此时犯人就成了“人彘”!接下来再将成为“人彘”的犯人扔进盛有烈酒的瓮中,酒会麻醉犯人,使犯人不会显得那么痛苦以延迟犯人的死亡时间,直到几天后才会死去!

阉流刑!

阉流刑是宫刑和流放刑的一种组合刑罚,一般都是用在十五岁以下和十一岁以上的犯人身上!其具体操作步骤是:施刑人先将犯人的整个生殖器进行切除,再将一根管子插入犯人尿道,供犯人排尿用。接下来就是抗伤口感染,等待犯人伤口愈合。

接下来就是流放了,一般流放的目的地都会很运,戴着厚重的枷锁,走在崎岖的路上,走上几个月甚至大半年是常事,押解差人如果心情不好,犯人还会遭到就是一顿毒打,在到达目的地后,就是给人当牛作马做奴隶,就这样犯人会在一天天的抑郁痛苦中死去!



其实在很多时候,痛苦的活着比痛快的死更可怕,一天天没有尊严的活着,其实就是生不如死!


唐古看今


金兔想到两种:笑刑以及杖刑。

先说说笑刑吧。

这种酷刑产生于17世纪的欧洲,当时会把犯人或战俘的手脚捆绑起来,接着在脚底涂上蜂蜜、白糖汁或者食盐,然后再牵来一头山羊,让山羊大舔犯人脚底上的美味。



这种刑法看起来没什么,甚至刚开始犯人还会感到舒适,慢慢的,受刑者会因为奇痒难忍,终究无法克制,然后因为狂笑导致缺氧窒息而死亡。因为这种酷刑短时间内不会造成致命伤害,因此行刑一般会持续数个小时,在此期间,犯人会不断大笑和求饶,场面十分悲惨。据说这种酷刑在汉朝就已经出现了,因为行刑过程中不会留下伤痕,在中国历史上就受到了贵族和后宫妃子的喜爱。


还有一种是杖刑。

这种酷刑一般不会致命,但同样残忍无比。

杖刑在明朝用的比较多。

明武宗朱厚照时期,因大臣反对皇帝南巡,被打的大臣多达146人,其中打死的就有15人;明世宗朱厚熜时期,因大臣反对他追封自己的生父为太上皇,他一怒之下就对134人实施杖刑,一下子就打死了17人。

杖刑有多可怕?

首先是杖刑可以把犯人打得血肉模糊,甚至还可能昏倒过去。最可怕的是廷杖,这种行刑工具由栗木制成,打人的一端削成槌状,且包有铁皮,铁皮上还带有倒勾,一棍子打下去,行刑人再顺势一勾,尖利的倒勾就会从受刑者身上扯出一大块肉来。

廷杖分用心打和着实打两种。如果是用心打,监刑官会把脚尖张开,可能导致残废;如果是着实打,那么犯人必死无疑。至于采用哪种方式,则取决于皇帝的意思。

普通的杖刑,轻则十天半个月不下床,重则直接残废;而且行刑时还有一群围观群众,关键是还要扒下裤子,如果是女子,很可能因受不了侮辱就选择自杀。


金兔历史


即便不是死刑,有一些刑罚也足够残忍,尤其是一些军中手段,虽然简单,但是只有亲身体会的人才知道其中的残酷。

1、三大窒息刑罚:水刑

水刑听上去挺水,但是一道公认的酷刑,甚至被日内瓦公约禁止。

水刑实施简单,只需要一道斜坡,一罐水,一条毛巾。但是效果非常显著而且快速,中情局与美国军队中曾经经常使用这种方式审讯。

据说凡享用“水刑”的人,八成的人会招供,剩下的是被折磨死的。

许多喜欢各种折腾的外国人,曾经做过水刑实验,美国专栏作家斯托弗·希钦斯亲身体验的时候,水刚到没多久就坚持不住。而我看过的一些视频里面坚持最久的一位是8秒左右。

2、三大窒息刑罚:笑刑

笑死不是一句玩笑,笑也是一种刑罚,而且是一种非常恐怖的刑罚。

笑刑,顾名思义就是让犯人笑,最常见的如挠脚心,当然施刑的位置也不止脚心,如腋窝、颈部、躯干、膝盖、腹部、肋骨、肚脐等都可以。

受刑者一开始会感觉到痒,忍着不想笑,但是到一定程度后忍不住开始大笑,然后持续大笑,就算忍不住了但是因为痒还是忍不住会笑,这个时候就出现“笑cry”的情况,然后笑变成哭,甚至开始呕吐。

笑刑不会迅速造成致命伤害,所以行刑可能会持续好几个小时,这期间,犯人会不断从笑到哭。严重者可能会因为大笑导致心脏骤停或者因为大笑时间太长而导致缺氧窒息。

第三个窒息刑就是贴加官了,也就是前段时间电视剧中演的“加官进爵”,把纸用水湿了之后贴到人面上。

在刑罚上面,古往今来几年前的智慧,只有没见到的,没有古人想不到的。


妖鬼杂谈录


咱们可以先了解一下满清十大酷刑

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说是十大酷刑,但是其实并不只十种

其中我觉得最残忍却又不能马上死的酷刑当属凌迟和剥皮两种

首先说剥皮

剥皮的时候侩子手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就像剥羊皮一样用刀一点一点慢慢分割,中间还不能断开或者割透,必须保证整张皮是完整的。这样被剥皮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割起来容易跑偏,技术好的整张皮割下来身体上还能看见血管在流动,那种痛苦可想而知

再说凌迟,凌迟的行刑规定就是要在犯人身上割一千多刀,而且每一刀都不能割到犯人的要害,要让犯人受尽痛苦之后才能够死去,如果没有割够这一千多刀犯人就死去的话,行刑的侩子手也会收到惩罚的

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就是受这种酷刑而死的,据说未割满三天,刀数也只有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后就死去,由于未达到割满三天,割三千六百刀,所以据传连刽子手也受到了处罚,刘瑾第一天被割完后还喝了一点粥,第二天又继续受刑。其中的痛苦非常人所能忍受

这两种酷刑让人想起来就毛骨悚然更别说受这种刑法了,简直是人间地狱生不如死!




风雪千山


对于男人而言,“宫刑”最为残忍,对于女人来说,“骑木驴”惨绝人寰。

在古代,自有刑制以来,针对罪犯,每个朝代都会设计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作为对罪犯的惩戒手段,有很多的刑罚,可以说,令人瞠目结舌,让受刑的人感到痛不欲生,一心求死。这些刑罚不会让人致命,但是非常残忍,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两种刑罚。

“宫刑”对于男人来说,最为屈辱,刑罚残忍至极

历史上,宫刑由来已久,关于“宫刑”最早的记载,差不多可以出自殷商时期,《甲骨文合集》中有过这样一段描述,“庚辰卜,王,朕(凸刀)羌,不死。”可见,我国“宫刑文化”源远流长。

在大家的印象中,“宫刑”一般指的男性被“去势”成为不完整的人。而这样的人,往往会出现心理扭曲,篡权夺位,无恶不作。可以说,男性被受以“宫刑”,是人生中的奇耻大辱。

汉代孔安国:“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

历史上著名的受过“宫刑”的人,就是司马迁。在汉代,这种刑罚也被称为腐刑,他为什么会得罪汉武帝而惨遭“宫刑”的奇耻大辱?

这里就要提到历史上著名的李陵投降事件,看过《苏武牧羊》的朋友都还记得那个经典画面,李陵和苏武两个人在雪地里重叙旧情,而此时的李陵已经成为了北国匈奴的大将。汉武帝是一个穷兵黩武的人,李陵迫降的消息传到他的耳朵里,怎会不生气,满朝文武都惧怕汉武帝刘彻的手段,没人敢顶撞,而一向正直的太史令司马迁便向汉武帝直言相劝,李陵是被迫投降,究其原因,主要怪当时的李广利没有前去支援。正在气头上的汉武帝怎么会听得进去,于是下令把司马迁处以“宫刑”。

司马迁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他深知“宫刑”是对男人最大的侮辱,但是曾经答应过自己的父亲,要完成一部自己关于历史的史书,于是,他放弃了自尽的念头,顶着压力和悲愤,在狱中艰难得完成了《史记》这部传世巨著。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受过“宫刑”的人,可能没有人比司马迁更能体会其中的滋味。屈辱、残忍之后,锻炼出来的是一个坚毅的灵魂。

“骑木驴”,对于女性来说,没有任何能熬得住,但受刑的人也不会死亡

古代一个非常灭绝人性的刑罚,就是“骑木驴”,在史料中,被解释为“钉住犯人手脚”一种的刑法,多见于明清小说之中。

《水浒传》中,有关骑木驴,有过这样一段叙述。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可以想象,受过这种刑罚的古代女性,身心会受到多大的煎熬。

历史上比较著名的,就是发生在明朝的白莲花起义。据相关史料记载,白莲花的首领唐赛儿,在起义失败以后,受到了明朝锦衣卫的无情摧残,而“骑木驴”就成为了这些女性必须要熬过的一关。

据说,这些女性当时因为受不过“骑木驴”而惨死的将近10000多人,可见,这种刑罚是多么的惨绝人寰。

现代罪犯触犯刑法,最残忍的不过于绞刑,可见,古代的人触犯国法,会有多么惨烈的下场。

文/小小雪说历史,本文原创,欢迎点赞、转载、关注。

小雪历史微鉴


我想到三种:“笑刑”、“痒死刑”、“水刑”。
笑刑是17世纪”欧洲30年战争"期间发明的一种酷刑。先后传到中国,在中国汉朝就已经出现了,受刑者通常是贵族,因为这种刑罚不会在身体留下痕迹,并且比较容易快速恢复。实施这种刑罚前,首先要让犯人的手脚伸进木枷相应的孔中,并锁紧木枷以防止其挣扎,下一步就是除去犯人的鞋袜使其脚心裸露出来,在脚底上涂满蜂蜜、白糖汁或食盐,然后牵来一只山羊,让它尽兴地大舔脚底上的美味涂料。被舔干净后,行刑者会立即再在犯人的脚心处涂抹蜂蜜和盐水,使山羊不停地舔,直至犯人最终大笑而死,这样,就使得受刑者奇痒难忍,无法克制,终至因狂笑致缺氧窒息而死亡。



痒死刑,这种刑罚需要借助于外物,用脏草及朽木将女子绑在柱子上。然后,将人畜的粪便倒在犯人的身上,全身被绑住的犯人不能动弹,没过几天,因为粪便的原因,所以这些烦人的身上会爬满很多的虫的,这些虫会在犯人的身上来回的爬行,有的则是会去叮咬犯人,这就让犯人疼痛难忍,被蚊虫叮咬的地方都是非常的痒的,但是她又不能去拍打,所以也就只能默默的忍受着这种痒,在经过了很多天之后,犯人有的是被蚊虫咬死了,有的则是因为大笑导致自己全身抽搐,这种刑罚极为残忍。
水刑,施刑者要先准备好一张长凳子,再将犯人绑在上面,头要比脚更接近地面,进而拿事先准备好的湿毛巾盖在犯人脸上。在这种情况下,犯人的求生欲会作祟,为了活下去,犯人会拼命挣扎,大口用力呼吸,从而导致身体内血氧迅速降低。就在这种关键时刻,施刑者立刻拿出水持续往犯人的脸上浇灌,犯人此时仍在大口呼吸,水立刻就被吸入胃肺之内,很快会出现各种剧烈反应。没多久,犯人开始咳嗽、分泌浓痰,甚至失禁,随着从鼻孔和嘴里流出血,极度痛苦。就在此时,行刑人揪住受害人的头发,将其脱出水中,稍稍让受害人吸几口空气,再揪住受害人的头发,将受害人的头再按在水中。一般人都会被此刑屈服,不屈服的会被活活折磨至死。


盲客


古人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说法。

《封神榜》中就有这样的描写,李靖要拿哪吒问罪,哪吒割肉还母,剔骨还父报答养育之恩。

自己不小心难免磕磕碰碰,这时候甚至要跪父母祈求原谅,"作为你们的孩子,我竟然没有保护好你们交给我的身体,请责罚我吧。"

这样的事情在今天看来是不可思议的。

残忍的刑法不是手段残忍而是精神折磨

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保证自己家族的荣华富贵,绞尽脑汁设置了一个又一个残忍的刑法。恐吓臣子,压迫人民。几乎历朝历代都有令人发指的酷刑。

纣王时期的“炮烙”,把犯人绑缚在烧红的青铜柱,那种声音类似烧红的铁块扔进水中发出的声音,想想都不寒而栗。

商鞅发明的车裂,也就是俗称的五马分尸了。五匹快马分别绑缚犯人的四肢与头颅,一声令下五匹马向不同的方向飞奔而去,犯人忍受巨大的痛快的而死去。

剥皮。蓝玉的墓被打开之后,人们不见尸骨,只发现了一整块的人皮,这也验证了历史。朱元璋得到天下之后对功臣非常残忍,动不动就是抄家砍头。蓝玉被举报谋反,遂遭到“剥皮”惩罚。

凌迟。这种说法比较多,毕竟也没人亲眼见过。流传较广的说法是,用一张渔网紧紧的包裹犯人的身体,网自然将人体分成一个个露出的小块,用刀子把露出肉一片片的割下。由于没有致命伤,人犯不会立即死去,之后在伤口上撒盐,重新用渔网包裹,然后继续割。

经验老道的人甚至能保证犯人在行刑过程中始终保持意识,直至三千六百刀结束。

《亮剑》中:山本用凌迟吓唬朱子明,最终导致朱子明叛变革命。

当然这还不是最残酷的,毕竟人已经死了。

最可怕的是精神折磨。有的人不怕死,却怕苟活。

脑袋掉了碗大的疤,但是苟活着可是平常人做不到的。

膑刑。最著名的受刑人孙膑。

据说孙膑跟庞涓是师兄弟。庞涓在魏国做了大官,邀请孙膑同去享受荣华富贵。但是孙膑的才能高于庞涓,魏王越加宠爱孙膑了。这让庞涓很愤怒,他觉得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胁,不除掉孙膑不行。

于是庞涓陷害孙膑,给孙膑用了“膑刑”。孙膑原本不叫“膑”,正因为被庞涓陷害,为了不忘大仇,取名为“膑”,时时刻刻点醒自己。

膑刑到底是什么样呢。

膑也就是膝盖骨,膑刑就是剔除膝盖骨。人剔除膝盖骨之后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站不起来了。你想一个一米八的小伙子,本来可以迎着风奔跑,广阔天地大有所为,如今却只能屈辱的仰着头看别人的鼻孔,哪里也去不得。这冲击多么大啊。

也亏孙膑并非常人,化悲愤为动力,最终报仇雪恨。

肉刑。

肉刑是一个很大门类,这里举两个例子,割鼻,脸上刺字。

割鼻据说也是商鞅发明的。

图:受刑前意气风发的赢虔

秦太子驷犯法,但是由于储君的身份不能直接处罚。于是商鞅惩罚了太子傅,公子虔。

公子虔是秦孝公嬴渠梁的大哥,身份何等尊贵,竟受割鼻的惩罚。公子虔认为这是奇耻大辱,从此退隐,不问朝政。

图:受刑后萎靡的赢虔

且不说鼻子对人多么的重要不能没有,就说割掉鼻子是多么难看,脸上挂着两个朝天的孔,十分吓人,赢虔觉得此后没脸见人,戴青铜面具示人。这样活着每天都是折磨,活在阴影中,活在仇恨中,活在别人异样的眼神中。

图:被刺字的林冲

脸上刺字与割鼻差不多。《水浒传》上最著名的桥段,“刺配”,也就是脸上刺字发配充军。这样犯人到哪里都带着“特殊记号”,什么正经行业也干不成,更别提改邪归正了,要想活下去只好上梁山。那里都是同病相怜的人。

新加坡鞭刑。1948年新加坡明文规定:对于严重违法的犯人,监狱当局可以判处藤鞭最高12鞭,一个犯人同一时刻最高受刑24鞭。15岁以下未成年犯人,最高受6鞭。受刑的藤鞭经过浸泡,韧性极强,一鞭子下去皮肉尽开,疼痛难忍。

重要的还不是疼痛,而是心理折磨。犯人必须裸体受罚,而且有专门的刑具,两个狱警于两侧伺候,虽然行刑的时候不允许有“外人”旁观,但是也有典狱长,狱卒,法警,医疗人员……这还不够吗?这是众目睽睽啊。

这条规定可不是摆设而是认真的。1993年的时候3244人受罚,2007年这个数字已经翻了一倍达到6404人,其中不乏女性。恕我直言这种法律早该退出人类社会了。

残酷的刑法在于给人施加精神压力,受刑的人很可能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活在屈辱中十分残忍。

小伙伴们还知道哪些残酷的刑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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