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子为友出气谈判不合挥刀刺死2人 有杀意判无期徒刑定谳

新北男子为友出气谈判不合挥刀刺死2人 有杀意判无期徒刑定谳

▲新北市李姓男子持折叠刀,刺死2人、刺伤1人,遭判处无期徒刑定谳。此为示意图。(图/123RF)

吴铭峰/台北报道

新北市男子李铭鸿,为了替朋友出气,去年6月间在2伙人谈判时,取出长25公分的折叠刀,刺死对方2人,并刺穿另1人肝脏。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均认为李男刀刀刺向要害,下手非轻,足以预见死亡可能,有杀人故意,重判无期徒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31日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绰号「柠檬」的李男,与黄姓友人交好。去年4月间,黄姓友人的女友不小心将钱包遗留在另名谢姓男子的车上,谢男打电话告知,却引发黄男醋意,双方相约在新北市芦洲区便利商店见面。谈判过程中,李男掏出折叠刀,刺伤对方阵营中的游姓男子,双方鸟兽散,不了了之。

隔了2个月,双方阵营又相约谈判,敲定三重区的某咖啡厅。过程中,先前遭刺伤的游男胞弟,要求检查背包,确认有无金属物品,没想到真的掉出金属物。双方阵营骚动,打成一团,李男趁乱又掏出折叠刀,朝对方阵营猛刺。结果在短短37秒的时间内,造成游男胞弟左侧外颈动脉切割伤出血死亡、助阵的洪姓男子心脏贯通穿刺死亡,另名助阵的李姓男子则是腹壁开放性伤口、肝穿刺伤等重伤害。行凶的李男随即逃逸。

警方循线,第二天就在汽车旅馆中逮捕李男。李男到案后否认杀人,辩称当时为了保护友人安全,才会掏出小刀防卫;况且现场一片混乱,也不知道刺到谁。但检方仍依杀人罪嫌起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他具杀人犯意,依照2个杀人罪、1个杀人未遂罪,判处无期徒刑。

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李男仍否认犯案,辩称是为了保护友人安全,仅有伤害人的故意,并无杀人犯意。但高院认定李男的折叠刀锐利,刀刀刺向被害人要害,在短短37秒时间内,就造成2死1重伤的惨剧,确实有杀人犯意。二审因此驳回上诉,仍判处无期徒刑。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31日驳回上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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