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涉及訴訟進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中電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國嘉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集團)”,以下簡稱“公司”或“中國嘉陵”)分別於2017年7月1日、2017年7月20日、2017年8月16日披露了《中國嘉陵關於重大訴訟的公告》( 公告編號:臨2017-031、臨2017-033、臨2017-036),於2017年8月23日披露了《關於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及資產被查封的公告》( 公告編號:臨2017-038)、《關於涉及訴訟的公告》( 公告編號:臨2017-039),於2018年2月13日披露了《關於涉及訴訟的公告》( 公告編號:臨2018-022),於2018年6月16日、7月12日披露了《關於累計涉及訴訟及進展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070、2018-078),於2018年7月19日、8月11日披露了《關於涉及訴訟進展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080、2018-085),於2018年9月15日、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2月8日、2018年12月19日公告了《關於涉及訴訟及訴訟進展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095、2018-115、2018-122、2018-127),於2018年12月13日公告了《關於涉及訴訟進展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123),於2019年2月2日公告了《關於涉及訴訟進展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9-007),於2019年4月11日公告了《關於涉及訴訟及訴訟進展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9-023),於2019年5月30日公告了《關於涉及訴訟進展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9-032)。截止本公告日,有關訴訟案件進展情況如下:

一、海洲實業合同糾紛案

因合資經營糾紛,重慶海洲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洲實業”)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中國嘉陵(詳見《關於涉及訴訟及訴訟進展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095)。近日,公司收到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7)渝01民初813號),裁定如下:

(1)准許海洲實業撤訴。

(2)案件受理費313,386.96元,減半收取156,693.48元,由海洲實業承擔;保全措施申請費5,000元,由海洲實業承擔。

二、中機中聯合同糾紛案

中機中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機中聯”)因工程合同糾紛起訴中國嘉陵(詳見《關於涉及訴訟及訴訟進展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9-023)。近日,公司收到重慶市璧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9)渝0120民初1605號、1606號、1607號、1608號),具體情況如下:

(三)其他訴訟案件的進展情況

截止本公告日,除上述涉訟案件有所進展外,另有5起涉訟案件涉及進展,具體進展情況如下:

三、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的影響

上述糾紛案件所涉事項均系2019年4月前發生,按照公司2019年4月29日與重慶嘉陵工業有限公司、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簽署的《資產交割確認書》:(1)截至交割日,根據《資產出售協議》及補充協議約定所需交割的標的資產的全部權利、義務、責任和風險自本確認書籤署之日起均由重慶嘉陵工業有限公司和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享有或承擔,中國嘉陵至交割日,視為已完成全部約定標的資產的交割義務。(2)交割日後,如任何第三方對中國嘉陵提出與標的資產有關的索賠或任何其他主張,或者任何行政主管部門因本確認書籤署之前發生的事項而對中國嘉陵進行任何形式的處罰(包括但不限於追繳/沒收/罰款等),將由重慶嘉陵工業有限公司負責處理該等第三方請求及承擔全部處罰,並不會因此而向中國嘉陵主張任何費用和補償。

綜上,公司無須就前述案件承擔任何賠償義務或責任,前述案件對公司生產經營及當期損益無影響。

特此公告。

中電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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