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残疾人燃油补贴两百六,申请流程以及条件

二零一九年残疾人燃油补贴两百六,申请流程以及条件

残疾人燃油补贴标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是国家燃油税改革后,针对肢体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是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改善残疾人民生、维护残疾人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项目名称

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2015年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事项》的通知

受理条件

1. 户口所在地为本地户口;

2.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属于肢体残疾患者;

3. 在就业年龄段(女性18-45岁,男性18-59岁);

4. 必需购买了残疾人代步车。

补贴车辆

对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人自购车辆,实行应补尽补。自购车辆排气量不超过200毫升的普通机动轮椅车,除此之外,残疾人用于代步的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电动摩托车、手摇轮椅车、小型农用车(不包括耕田机等),都可以做为纳入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

每人每年一次性补贴260元。

燃油补贴申报时间

每年的5月至次年的4月,为一个年度。

申请材料

1.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审批登记表》,收原件;

2. 身份证(正、反面),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3. 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个人信息页),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4. 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相片页、残疾人等级评定页和盖章页),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5. 购车证明,收复印件。

二零一九年残疾人燃油补贴两百六,申请流程以及条件


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审批登记表》;

2. 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材料扫描并进行电子材料流转,同时将纸质材料装入信封,流转镇、街道;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 镇、街道工作人员在一门式系统中对材料进行电子审批,符合条件的,登录专线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并在后续的纸质材料流转后,经办人及分管领导在《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4. 区残联根据专线系统中录入的相关信息每年补贴一次。

补贴发放要求

补贴发放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使合条件的肢体残疾人都能及时领到燃油补贴。

补贴发放时限

即办(次年发放补贴)。

对通过审核办理好补贴手续的残疾人,燃油补贴发放将在下一年度的12月左右,通过本人提供的农行存折账号,由县财政局核实账号后,直接打到存折上。

同时,坚持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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