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画图艺卖与帝王家”——史话北宋翰林图画院画家官职与俸禄

翰林图画院职掌"画"(绘画)、"装銮"(在梁栋料棋或什物塑像上施彩绘)、"捏塑"(雕塑)等(相当于现在的美术或艺术范畴),以"画"为主,"塑造"则聘请工匠来做。此外,"诸处造作"(即政府各机关部门)如有相关需要,有到图画院抽调"待诏"、学生"当差之现象。总之,画院除以"画"供奉宫廷外,还有为政府各机关部门提供美术服务的职责。

就皇家而言

其一,为皇帝或皇室成员写真。如太祖朝画院王霭曾奉诏写宣祖及太后御容;真宗时画院牟谷曾写太宗正面御容像等。

其二,图绘宫廷所需器具(仪仗、车辂、旌旗、法物、屏风、纨扇等),即"装銮",如画院待诏郭熙于"熙宁初,敕画小殿屏风。熙画中扇,李宗成、符道隐画两侧扇,各尽所蕴"等。

其三,为皇帝代笔,如据学者研究,现存宋徽宗赵佶御题画,画风精细秾丽,即当由画院画家绘制,赵佶题款钤印,如《瑞鹤图》、《芙蓉锦鸡图》等。

“一身画图艺卖与帝王家”——史话北宋翰林图画院画家官职与俸禄

开封博物馆

就国家而言

其一,画院画家应诏出使外国,写外国君臣肖像。如刘道醇《圣朝名画评》云:"牟深晓相术,故于丹青中尤长写貌。太宗龙潜时,牟往事之。暨登位,得图画院谷袛候。端拱(988-989)中诏随专使往交趾,密令遍写安南王黎桓并臣佐真像";《画继》云:"韩若拙,…又能传神。宣和末,应募使高丽,写国王真";等等。

其二,应诏于官室殿宇、寺观等处画壁,如画院高益"被旨画大相国寺行廊《阿育王》等变相,暨《炽盛光》、《九曜》等"4;高文进任画院待诏不久,"重修大相国寺,命文进效高益旧本画行廊变相,及太一宫、寿宁院、启圣院暨开宝塔下诸功德墙壁,率皆称旨";画院高怀节"尝与其父(高文进)同画相国寺壁";图画院袛候王道真"尝被旨画相国寺";等等。

其三,应各政府机构之请作画。如自治平四年(1067)ニ月至熙宁元年(1068)间,三司使吴中复请画院郭熙作省壁;继之,开封府尹邵亢召郭熙作府厅六幅雪屏;三司盐铁副使吴充召郭煕作厅壁风雪远景屏等。

其四,应诏访求、鉴定、定品御府所藏古今名画,如"令"高文进"访求民间图画,继蒙恩奖";"仍委之(画院黄居寀)搜访名踪,铨定品目";"勾处士,不记其名,在宣和间,鉴赏第一,着宠甚厚。凡四方所进,必令定品。欲命以官,谢而不为,止赐处士'之号,令待诏画院";等等。

其五,画院郭熙曾为神宗朝"试官",出"尧民击壤""画题,考试天下画生。

其六,绘制全国各州、府、军、监、县、镇地图。《续资治通鉴长编》云:"召监单州酒税、太常丞、集贤校理赵彦若归馆,管勾画天下州、府、军、监、县、镇地图。先是,中书差图画院待诏绘画,上批:恐须差有记问朝臣一人稽考图籍,庶不失真。故命彦若领之。"

其七,应诏作赏赐王公、大臣与外国之画。如郭思《画记》载:"有旨作《秋雨》《冬雪》二图赐歧王,…又作《秋景烟岚》二赐高丽。"

其八,应诏为大臣赐第作装饰画。如邓椿云:"先大夫在枢府日,有旨赐第于龙津桥侧。先君侍郎作提举官,仍遣中使监修。比背画壁,皆院人所作細毛花竹及家庆图之类

其九,干私活。如《图画见闻志》"燕文贵"所云"吕文靖宅厅后屏风,乃贵所画。"即当属干私活性质。

“一身画图艺卖与帝王家”——史话北宋翰林图画院画家官职与俸禄

开封龙亭公园

翰林图画院画家制度与画家官职、官品、迁转与俸禄

1,官职、官品与迁转

翰林图画院主管与画家的职名有"勾当官"、"待诏"、"艺学"、"祇候"、"学生"、"工人",前者为具使职差遣性质的行政主管,由与皇帝亲近的内侍充任,一般不是专业画家;后四者为自成系统的伎术官职位或名号,由专业画家充任,这些职位之间有迁转但其本身无品秩,品秩随画家所带官品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2,勾当翰林图画院

勾当翰林图画院,为具使职差遣性质的行政主管,由内侍官充任,编制二人;掌督察图画院公事。"勾当翰林图画院一般为与皇帝甚为亲近的宦官,在画史上又被称为"中使"、"中贵"等。

3,待诏

输林图画院待诏,简称翰林待诏或待诏,始设于太宗朝,为图画院专职绘画伎术官,编制三人。其下为艺学、衹候、学生、工人。一般而言,北宋对待诏的官职迁转与官品有诸多限制

其一,作为伎术官的翰林待诏等"不得拟外官";

其二,即便能做京朝官,也不在"审刑院"的考绩升迁之列';

其三,待诏等的迁转,天禧四年(1020)之前转官最高可至光禄寺丞(从六品上),

此后可转至洗马(从五品下)、中允(正五品下)、赞善(正五品上),只有"特恩"オ能转至国子博士(正五品上)。李永林《中国古代美术教育史纲》谓此处"光禄寺丞为正八品,中允、赞善、洗马为从七品,国子博士为正八品。"当误。永林所言盖为北宋实行元祐官品令)(1086-1094)以后的情况。宋初因唐制,当以唐代官品为准。°

“一身画图艺卖与帝王家”——史话北宋翰林图画院画家官职与俸禄

开封清明上河园

由于史料较少,翰林图画院待诏的迁转年限等具体情况只能从翰林院下辖御书、医官等院(局)待诏迁转的相关规定中进行推断。御书院于太平兴国(976-984)中建立后,始设"书写待诏"(982),并随御书院之罢而罢,亦为使术官,掌书诏命、国书、赐目及各种节庆、祠祭表词,题书春贴子、端午贴子等事务。北宋不常置,南宋为三人。书写待诏无品位。北宋满十年出职改官。南宋时,直长充书写待诏满五年出职补成忠郎(正九品)。又如真宗朝后隶御书院之"輸林待诏",由翰林书艺(艺学)升迁,职掌与"书写待诏"同。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

真宗天禧元年(1017)十月丁丑:"诏御书院輸林待诏、书艺、袛候等,入仕十年以上,无私犯者与出职。""翰林图画院待诏亦当与輸林御书院待诏等一致,任满一定期限"无私犯者"可以出职与迁转。“

又据《宋会要辑稿》职官篇载,翰林御书院待诏中尚有"着绿待诏"、"赐绯待诏"、"赐紫待诏"、"庙令差遣待诏"、"直长充书写待诏"等诸多名号,它们之间由低到高依秩迁转的顺序为:翰林艺学一一着绿待诏一赐绯待诏一赐紫待诏ー一庙令差遣待诏一直长充书写待诏。

值得注意的是:赐绯、紫在北宋有时间限制,如南宋赵升《朝野类要》卷三《赐、借绯紫》:"本朝之制,文臣自入仕着绿,满二十年换赐绯及银鱼袋。又满二十年,换赐紫及金鱼袋。"翰林图画院翰林待诏之迁转当与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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