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低保標準12月起上調,與人均消費支出掛鉤, 你怎麼看?

鄭道慶


寧波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讓困難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日前,寧波市民政局、財政局聯合發出通知,調整寧波市城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寧波市城區(包括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鄞州區、大榭開發區、寧波國家高新區、東錢湖旅遊度假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標準從744元調整提高到804元,調整後不同戶型的具體救助標準為:共同生活成員為3人或3人以上的家庭,按人均月收入804元標準給予差額救助;共同生活成員為2人的家庭,補差額基礎上人均月增發20元;單人戶家庭,補差額基礎上月增發40元。新低保標準自2017年12月1日起執行。根據2017年修訂出臺的《寧波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規定,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均差額低於當地低保標準30%的,按照30%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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