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挪用、侵佔群眾資金 永州市紀委通報3起典型案例

華聲在線11月3日訊(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見習記者 蔣茜)近日,永州市紀委通報了3起套取、挪用、侵佔群眾資金問題的典型案例。

江永縣松柏瑤族鄉松柏社區黨委委員歐陽學安侵佔集體資金。歐陽學安在先後擔任原松柏村村支書、村主任,松柏社區黨委書記、委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侵佔集體公益林補償金和佔用集體財產等共計51921元。拖欠剋扣群眾徵地款197200元。與他人共同破壞水利設施,侵佔大背塘水庫面積15.04畝用於增減掛項目。2019年7月,歐陽學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冷水灘區蔡市鎮社會救助和勞動保障服務站站長蔣大春侵佔公用維修資金。蔣大春在任油鋪裡村黨支部第一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以維修村級活動室名義,向區農開辦爭取資金2.7萬元,並將其據為己有。2019年9月,蔣大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撤銷鎮社會救助和勞動保障服務站站長(副科)職務。

新田縣陶嶺鎮原胡頭村計生專幹鄭紅娟侵佔村集體資產等。鄭紅娟在任原胡頭村計生專幹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佔用縣發改委下發給貧困戶的太陽能電池板及交換機。扣留該村11戶“兩項制度”扶持對象銜接資金3.3萬元。2018年5月,鄭紅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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