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一男子偽造授權委託書被法院重罰

  近日,銀川市金鳳區法院對一起偽造授權委託書行為作出罰款5萬元、拘留15日的嚴厲處罰。

  2017年,金鳳區法院受理一件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時,原審被告李某冒簽了其當時妻子(現已離婚)秦某的簽名,向法院提交了虛假的授權委託書,並代表秦某與原告方達成調解協議。2018年底,秦某以授權委託書系他人偽造,且調解書違反自願原則為由向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銀川中院指令金鳳區法院再審此案。再審過程中,原審被告李某承認了其冒籤秦某名字進行調解的事實。

  金鳳區法院認為,李某偽造授權委託書、代理他人參加訴訟的行為,妨礙了法院案件審理,導致案件再審,浪費了司法資源,損害了他人利益,決定對李某處以罰款5萬元、拘留15天的司法懲戒。同時,主審法官也提醒:未經他人真實授權而冒充他人簽名偽造授權委託書,是妨礙民事訴訟的違法行為,將會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記者 張濤)

銀川一男子偽造授權委託書被法院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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