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巧力、重實效 武清法院順利執結一房產過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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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清法院執行幹警借巧力、重實效,順利執結一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即申請執行人王某福與被執行人李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王某福於法定期限內申請強制執行,要求李某協助將坐落於武清區下朱莊街某處房產的產權變更到其名下,並交納案件受理費235元。

其實這是一起被執行人配合申請執行人過戶的簡單民事執行案件,但案件審理歷經一審、二審,雙方情緒對立嚴重,案件執行並不簡單。

執行法官接到案件後,為了保持對被執行人的執行強制威懾力,在按照程序及時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和傳票等文書後,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名下有2萬餘元存款,果斷採取措施,凍結其中15000元。確保在被執行人不協助配合過戶的情況下,可以有效採取對被執行人罰款的強制措施。

凍結賬戶後,為爭取被執行人配合,快速執結案件,承辦法官給雙方打電話反覆溝通協調。一方面勸導申請人放棄對立情緒,另一方面要求被執行人尊重生效法律文書,積極主動配合執行,辦理相應過戶手續。被執行人雖然表面同意,但內心牴觸情緒依然很大,承辦法官敏銳意識到這種情況,告知其法院已凍結其名下存款,如果其不配合法院執行,法院將對其採取罰款等執行強制措施,此時被執行人才慌不迭地滿口答應。

最後申執雙方順利在武清區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了產權過戶,被執行人也將案件受理費給付申請執行人,並將本案執行費交至法院,案件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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