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制發一份檢察建議,修復一座明代古橋

黃岡新聞網(通訊員 付松林 吳航帆)10月中旬,浠水縣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辦案檢察官按照事先計劃,再次來到清泉鎮十月村盡街橋,實地查看這座明代古橋的修復情況。當看到原來破敗不堪的橋面、文物保護標誌碑及橋樑周邊環境得到了徹底整治和修復,他們的臉上露出了會心的微笑,成功辦案的喜悅之情溢於言表。

浠水:制发一份检察建议,修复一座明代古桥

(上圖:被破壞的盡街橋;下圖:修復後的盡街橋)

浠水:制发一份检察建议,修复一座明代古桥

(上圖:破爛不堪的橋面;下圖:修復一新的橋面)

浠水:制发一份检察建议,修复一座明代古桥

(上圖:被破壞的文物保護標誌牌;下圖:新修復的文物保護標誌牌)

位於清泉鎮十月村黃家灣北側的盡街橋通長17米,通寬6.5米,具有明代橋樑建造風格,1984年被縣政府列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019年5月中旬,該院在履職中發現,作為明清古建築、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盡街橋卻因年久失修、周邊修路、築岸、管網施工等建設行為造成文物保護標誌碑和橋身破損嚴重。而且,橋體上下雜草叢生,橋面堆滿了泥土廢渣,損毀程度較大。

對此,該院經過多次調查核實後認為,縣文化和旅遊局對盡街橋文物標誌、橋體均受到破損的違法情形,未依法履行法定監管職責,致使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5月20日,該院結合調查核實的情況,根據行政訴訟法、文物保護法和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公益訴訟的決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向縣文旅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該局認真履行法定監管職責,依法對破壞盡街橋的違法情形進行查處,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文物古蹟,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縣文旅局高度重視檢察建議,於2019年6月正式啟動了盡街橋文物保護維修工程。經過3個月的工程施工,先後完成了盡街橋河道淤泥清理、橋面雜草清除、文物保護標誌碑修復、橋面及橋身修復等工程建設。至此,修復完成的盡街橋以嶄新的面貌呈現在當地百姓面前。

另外,在該院的監督下,縣文旅局還以此為契機,認真查找了當前文物監管工作存在的短板和漏洞,並從加強執法力度、強化部門聯動、重視文物宣傳等方面,進一步明確工作思路,強化工作舉措,促進全縣文物保護工作取得實質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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