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湖北省首例涉保護英烈設施行政公益訴訟案宣判

據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1月26日消息,湖北省首例涉保護英烈設施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近日在湖北省浠水縣開庭審理。此案是浠水縣人民政府起訴浠水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不依法履行職責一案。

浠水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浠水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對浠水縣團陂鎮十三小學幼教樓建設項目規劃和管理工作中未依法履職,規劃許可建設的十三小學幼教樓侵佔了十三廟烈士紀念碑保護範圍的土地,阻礙了社會公眾瞻仰、悼念英雄烈士,損害了十三廟烈士紀念碑的文化價值,致使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在檢察機關發出檢察建議後依然沒有整改到位,公益訴訟人的訴訟請求合法。

該案當庭宣判,判決確認被告浠水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實施浠水縣團陂鎮十三小學幼教樓建設項目規劃行政許可中未依法履行職責的行政行為違法;責令被告浠水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採取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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