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是指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
或者
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
但发动机或底盘严重损坏
经检验不符合
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或者不符合
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倘若这些报废车辆再上路
对于驾驶人、交通安全环境
都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
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
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
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
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
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而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保险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大多驾驶人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
另外
车辆使用年限长
发动机功率不足
尾气排放超标
既造成了巨大的能源浪费
也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
根据《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对驾驶上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
大多会使用套牌、假牌
甚至无牌
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在非现场抓获车辆违法行为
如电子警察对其违法行为抓拍时
会因套牌、假牌
导致难以有效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让违法驾驶人得以逃避法律的惩罚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请勿驾驶报废车上路
蜀黍特别提醒
安全细节虽小,忽视易酿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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