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無論兄弟姐妹幾個,也無論是採取何種形式(輪流贍養等)。子女如果對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以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晉州普法 的文章 關鍵字: 父母 付給 贍養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