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时,
襄阳市南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王磊等20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
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作证罪、
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
敲诈勒索罪一案。
这是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审理的第二起涉黑案件。
![一涉黑案在襄阳公开庭审,公诉机关指控20名被告多项罪状](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县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被害人家属、
被告人家属和相关职能部门
共计16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王磊在“混社会”过程中
先后网罗杨俊锋、焦阳、
李伟、冯磊、郑珊珊等20人,
逐步形成人数众多、
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被告人王磊直接组织、
指挥、参与下,
该组织实施了寻衅滋事、强迫交易、
聚众斗殴、破坏生产经营、非法拘禁、
妨害作证等犯罪活动34起,
其他违法活动3起,
实施的犯罪活动
造成1人死亡、5人轻伤、8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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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
王磊等20名被告人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在南漳县城关镇、武安镇、板桥镇等地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给当地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惧。对王磊等20名被告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漳法院受理案件后,为保障各涉案被告人的诉讼权益,依法为8名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开庭前,部分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因该案涉案人数众多、
案情复杂、
社会影响较大,
庭审预计将持续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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