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化改革措施 強化監督職能——《關於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實施意見》解讀

青海新聞網·青海新聞客戶端訊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加強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職能的要求,實現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8〕15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2019年7月12日,經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青辦字〔2019〕115號)。現就《實施意見》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背景及依據

2018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導意見》,這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論述,是黨中央加強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職能的重要決策部署,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健全人大監督制度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內在要求。人大加強對支出預算和政策的審查監督,有利於強化政策對支出預算的指導和約束作用,使預算安排和政策更好地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方針政策和省委決策部署。2018年10月,全國人大召開改革部署座談會,要求各省抓緊制定出臺各地實施意見。

二、制定過程

我省高度重視此項改革工作,《指導意見》下發後,省委辦公廳提出辦理意見:請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提出我省具體貫徹意見。按照辦理意見,省人大常委會迅速行動,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張光榮專門作出批示,要求各有關部門認真學習貫徹《指導意見》精神,逐條學習討論,力求學深悟透,結合我省實際,抓緊研究提出具體貫徹意見,並在工作中加以體現,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對中央的改革舉措不折不扣加以落實。常委會黨組第12次會議組織學習了慄戰書委員長關於這項改革部署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王晨副委員長的重要講話精神,要求常委會和有關專門委員會進一步深入學習《指導意見》及有關精神,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抓好落實。常委會分管副主任吳海昆專門就貫徹工作提出“工作先行探索,制度抓緊跟進”的具體要求,並對起草工作作出具體安排。

按照領導批示和要求,省人大財經委員會負責具體工作,一方面將改革任務與調研工作統籌結合,到部分市(州)縣瞭解情況,另一方面在認真學習《指導意見》、深刻領會精神的基礎上,結合青海實際,組織起草了《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分別徵求了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省人大有關專委會及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稅務局、財政部青海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各市(州)人大常委會的意見。4月8日,省人大常委會黨組第22次會議討論通過。7月12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8月21日省委辦公廳印發實施。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以中央《指導意見》為指導,緊密結合省情實際,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廣泛借鑑先進做法,在全面貫徹《指導意見》精神的基礎上,細化了改革措施,包括主要內容、程序方法和組織保障三個部分。

主要內容部分,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主要圍繞加強支出預算總量與結構審查和監督、加強重點支出與重大投資項目審查和監督、加強部門預算審查和監督、加強財政轉移支付審查和監督、加強政府債務審查和監督、加強預算收入審查和監督六個方面進行,並分別作了深化和細化規定。

程序方法部分,在鞏固完善以往經驗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探索健全程序,創新方式方法,提出了八項措施:一是認真學習貫徹黨中央重大方針政策和省委決策部署,以黨的理論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二是充分聽取意見建議,發揮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作用。三是深入開展專題調研,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四是開展預算專題審議,推進重點工作和熱點問題的落實。五是探索就重大事項或特定問題組織調查,嚴格履行程序、紮實穩妥推進。六是加強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預算決算決議落實情況的監督,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行使監督權。七是及時聽取重大財稅政策報告,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八是充分發揮預算聯網監督系統重要作用,切實提高監督實效性。

組織保障部分,根據工作需要,提出三點組織保障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分別對各級黨委、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各級政府保障拓展改革措施提出明確要求。二是健全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報告制度、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的機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度。推動建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聯合開展部門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工作機制,預算審查聯繫代表制度,預算審查情況工作通報機制,與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工作協調機制,預算聯網監督系統使用管理制度。三是強化隊伍建設,從加強機構隊伍建設、優化人大代表結構兩方面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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