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办再打重大战役,剑指“漏网之鱼”!北京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全国扫黑办再次打响重大战役,剑锋直指“漏网之鱼”。

11月4日,全国扫黑办在京召开视频会,部署开展全国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指出:在逃人员不被抓获,案件就难以攻破,正义就难以伸张,潜在的危害就难以消除,群众就难以满意,专项斗争的整体成效就会打折扣。

全国扫黑办再打重大战役,剑指“漏网之鱼”!北京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全国已有35000余名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2421个,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9773个,敦促35474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表示,部署开展百日追逃行动,是推动专项行动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务实举措,是“转段”环节打深打透的重大战役。要通过开展百日追逃行动,实现目标逃犯基本拘捕到案,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逃犯和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全部拘捕到案,迫使其他黑恶分子不敢逃、不能逃、逃不掉。

据公安部统计,目前全国尚有涉黑涉恶逃犯4713人。其中,涉黑案件逃犯127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逃犯143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逃犯1999人。其中不乏身负重案、潜逃多年的重大涉黑案件主犯。

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分子

呈现四大特点

陈一新指出,目前仍有不少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在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项斗争成效。

一是在逃人员多。目前全国涉黑在逃人员共1278人,涉恶在逃人员共3435人。

二是在逃人员占比高。在全国打掉的2421个涉黑组织中,700多个涉黑组织有犯罪嫌疑人在逃。

三是在逃人员涉罪多。有的在逃人员涉嫌故意杀人等20余个罪名。

四是在逃人员骨干多。不少在逃人员是涉黑组织的头目和骨干。

这些在逃人员不被抓获,案件就难以攻破,正义就难以伸张,潜在的危害就难以消除,群众就难以满意,专项斗争的整体成效就会打折扣。部署开展百日追逃行动,就是要千方百计把潜藏、蛰伏、外逃等逍遥法外的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抓捕归案,根除涉黑涉恶隐患,确保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可以说,开展百日追逃行动意义重大,十分必要,十分迫切。

两高两部:

在逃人员明年1月底前投案算自首

在全国扫黑办统一部署下,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指出,在逃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还对包庇、窝藏在逃人员以及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等犯罪行为的处理作出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给涉黑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统称“在逃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二、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视为自动投案。

三、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黑恶犯罪线索、检举在逃人员情况,可扫码登录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2019年11月4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漏网之鱼,别存幻想

为切实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公安部近期发布的A级、B级通缉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北京市公安局悬赏追逃四名涉黑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在此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关线索,同时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于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其中对于A级通缉令在逃人员奖励最高可达20万元人民币。

公安机关敦促在逃人员应认清形势,尽快投案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将视情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对于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在逃人员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对于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在逃人员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联系人:张警官、王警官

举报电话:

83996070、15711406935、13661271571

在逃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全国扫黑办再打重大战役,剑指“漏网之鱼”!北京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高福新,公安部A级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男,回族,1973年3月3日出生,北京市朝阳区人,身高170厘米左右,体态中等微胖,短发,北京市密云口音,身份证号:110228197303030018。

全国扫黑办再打重大战役,剑指“漏网之鱼”!北京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张小强,公安部B级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男,汉族, 1969年7月20日出生,北京市朝阳区人,身高175厘米左右,体态中等,短发,北京市密云口音,身份证号:11022819690720001X。

全国扫黑办再打重大战役,剑指“漏网之鱼”!北京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张德富,公安部B级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男,汉族,1986年4月4日出生,辽宁省大石桥市人,身高176厘米左右,体态中等,短发,辽宁口音,身份证号:210882198604040710。

全国扫黑办再打重大战役,剑指“漏网之鱼”!北京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曲洋,公安部B级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男,汉族,1988年11月13日出生,辽宁省大石桥市人,身高187厘米左右,体态中等,短发,肤色偏黑,辽宁口音,身份证号:21088219881113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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