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通報!聊城6名幹部被處分

冠縣紀委監委關於3起黨員幹部

酒後駕駛典型問題的通報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正風肅紀,教育引導黨員幹部文明駕駛,加強遵紀守法意識,現將近期查處的3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紀委通報!聊城6名幹部被處分


縣發展和改革局正科級幹部張遠志飲酒後駕駛問題。2019年8月8日,張遠志飲酒後駕駛小型汽車被民警當場查獲,經測試酒精含量為33.2mg/100mL。交警部門給予張遠志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2019年10月冠縣紀委給予張遠志黨內警告處分。
紀委通報!聊城6名幹部被處分


東古城鎮主任科員陳林建飲酒後駕駛問題。2018年10月25日,陳林建飲酒後駕駛小型轎車被民警當場查獲,經測試酒精含量62.9mg/100ml。交警部門給予陳林建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2019年6月冠縣紀委給予陳林建黨內警告處分。
紀委通報!聊城6名幹部被處分


清泉街道辦事處人大工委副主任崔智川飲酒後駕駛問題。2019年4月18日,崔智川飲酒後駕駛小型汽車被民警當場查獲,經測試酒精含量54mg/100ml。交警部門給予崔智川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2019年7月冠縣紀委給予崔智川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中,反映出部分黨員領導幹部法紀意識淡薄,酒後駕駛機動車,心存僥倖、鋌而走險,受到黨紀國法的嚴肅懲處,代價不可謂不大、教訓不可謂不深刻。作為一名黨員幹部,要時刻模範遵守黨紀國法,不斷強化紀律意識和法制觀念,自覺糾正不良習氣,嚴防此類問題的發生。

全縣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舉一反三,對黨員幹部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深入開展警示教育,從思想上、行動上防止酒駕醉駕問題發生。對屢次發生公職人員酒後駕車、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單位,紀檢監察機關將依照有關規定對單位黨組織和主要領導進行責任追究。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堅持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問題及時提醒、批評教育,要加大酒駕醉駕問題的查處力度,以“零容忍”態度從嚴從快處理,點名道姓通報曝光,繼續保持懲治高壓態勢,不斷釋放從嚴執紀、從嚴問責的強烈信號。

中共冠縣紀委

冠縣監察委員會

聊城市紀委市監委通報

3起基層幹部亂收費典型問題


紀委通報!聊城6名幹部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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