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男子高空拋酒瓶被斷電10多天,物業公司:即使違法仍會繼續執行

今年9月29日晚8時許,河南省焦作市城際花園小區一名住13樓的業主,往樓下扔了一個啤酒瓶。物業公司發現後,當即斷了他家的電。此事近日經媒體曝光後引起廣泛關注。

11月6日,涉事物業公司——焦作市大楊樹物業公司張姓工作人員回覆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稱,處罰依據是小區的業主規約。該規約明確提及,業主入住後如被發現從室內往外拋扔垃圾雜物,給予停電一個月的處罰。“輿論批評我們違反電力法,但我們還是會繼續執行,讓高空拋物的人長記性。”

河南焦作男子高空拋酒瓶被斷電10多天,物業公司:即使違法仍會繼續執行

事發小區。受訪者供圖

13樓飛下啤酒瓶險些砸中路人

焦作市城際花園是個高層小區。2016年底交房,現有1000多戶業主入住。

11月6日,該小區業主王先生向上遊新聞記者介紹,今年9月底一天晚上8時許,他正在6號樓附近散步。“砰”一聲響突然傳來,他循聲望去,原來是一個啤酒瓶從高空掉下來,飛濺出來的玻璃渣差點砸中另一名散步業主。

焦作市大楊樹物業公司城際花園管理處張姓工作人員介紹,接到業主投訴後,他們查看了監控視頻,發現是13樓業主所為,他們當即對這戶業主斷了電。斷電不久,女業主來到物業公司解釋,她老公酒後失控,往樓下扔了一個啤酒瓶。“她不停地賠不是,說意識到了錯誤,請求我們不要斷電。”

按規約停電30天實際停了10多天

張姓工作人員介紹,該公司進駐城際花園小區之前負責世紀華城小區的物業管理。世紀華城小區召開業主大會定下業主規約,其中一條便是:給予高空拋物的業主停電一個月的處罰,具有強制性。此規定出來後,效果不錯。進駐城際花園後,他們照搬了業主規約。“這條規約是經過多數業主簽字同意的。”

上游新聞記者瞭解到,13樓業主被斷電後,多次找到物業公司協調,甚至報了警,但警方未理會。國慶期間,物業公司恢復了供電,但國慶節過完後又斷了電。

張姓工作人員解釋說:“國慶期間恢復供電,是出於人性化角度考慮。國慶節過完後又斷電,是為了執行規約。考慮到他家有病人,後來又恢復了供電。前前後後,總共停了10多天電。”

張姓工作人員坦言,按規定需停電一個月,但很難執行到位。“處罰另外幾家高空拋物的業主時,也是停了10多天,主要是讓他們長記性。高空拋物太危險了。”

河南焦作男子高空拋酒瓶被斷電10多天,物業公司:即使違法仍會繼續執行

小區業主規約中規定:業主高空拋物斷電一個月。受訪者供圖

出發點是好的但違反電力法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介紹,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高空拋物者,不論主觀上是否有過錯,只要實施了高空拋物行為,造成他人人身損害,就應當負責。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包括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消除危險、排除妨害。刑事責任方面,如果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可能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

付建認為,物業公司無權停水停電。首先,物業公司是為業主服務的,而不是管理業主的。其次,業主和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簽訂合同,物業公司作為第三人無權干涉他人的合同,因此無權停水停電。雖然業主和物業公司有約定,但也不能侵害第三人電力公司的權利。沒有電力公司的授權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沒有權利停電。

“物業公司的做法出發點是好的,但確實違反了電力法。”付建說,如果該小區業主今後遇上這種情況,可以物業公司侵權為由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恢復供電和索賠。

上游新聞記者 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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