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人情味淡了?来这个案件里感受一下!

近日,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积极促进原被告双方和解,让一件原本需要公告送达的案件缩短了办案周期、减少了办案成本,起到了法院审理案件“定纷止争”的初衷,在法律规范性中融入了浓浓的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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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某通过中介公司与被告夏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合同,王某支付了定金300000元,另代夏某向银行清偿案涉房屋贷款628882.94元。银行将案涉房屋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给付夏某并委托夏某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撤销手续。王某还向家园经纪公司支付中介费10000元。但夏某一直以来却未能按约定履行房屋更名过户义务,且本人电话无法接通,常用地址无人居住。原告王某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并在审理过程中提出了保全。

承办法官苗法官对保全材料仔细审核后认为,可以进行诉中保全。但在保全查封被告夏某的财产几天后,苗法官接到了夏某的电话。夏某表示,父亲罹患胃癌在杭州治病,他在医院照顾父亲做手术、放化疗,所以案涉房屋的过户一直没有办理,但房屋已经交付原告王某,现在王某提出财产保全,被告夏某的银行卡被冻结,无法支付父亲的医疗费用及从杭州回长春参加诉讼的路费。

苗法官在电话中再三确认被告有协助办理过户的意愿,同时也被夏某的孝心所感动。放下电话后,苗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告王某,告知王某被告夏某愿意协助办理案涉房屋过户,以及夏某账户、银行卡被冻结后,无法支付医药费及返程长春路费的实际情况。原告王某也被被告的真诚打动,表示可以垫付路费和愿意接受法庭调解。

经过苗法官一个半小时的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被告夏某表示四个工作日内协助原告王某办理房屋过户,原告王某也不再追究夏某的违约责任,双方圆满和解。

原被告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一同到法院给苗法官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苗法官得知被告夏某已经配合原告王某办理完过户手续,且夏某父亲的病情已经有所好转,感到十分欣慰,要求原告王某提交解封申请,解除对被告夏某的银行卡及账户查封,让夏某及时回杭州照顾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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