暈海的感覺
清代,的確有一個比較特殊的刑罰“閹流刑”。顧名思義,就是“宮刑”與“流刑”相結合的一種刑罰。這一刑罰,除清朝以外,其他朝代的律法中是沒有的。而且,“閹流刑”還是大清“十全老人”乾隆的創舉。
清代才子袁枚在其所著的《續子不語》中,記載了一個關於“閹流刑”由來的故事《趙友諒宮刑一案》。
故事中說,陝西山陽有一個叫趙成的人,“素無賴,老而益惡”。趙成的兒媳婦長的水靈漂亮,趙成就持刀逼迫兒媳與他通姦。兒媳雖然被迫同意了,可是內心不願意,就悄悄告訴了自己的丈夫、趙成的兒子趙友諒。
趙友諒是個孝子,加上家醜不可外揚,那就躲吧。他就帶著妻子,投奔了三十里之外的親戚牛廷輝,並自建了房屋,與牛家為鄰,互相照應。
趙成很快就探知了兒子的蹤跡,“追蹤而往”。牛廷輝得知親戚來了,就邀請鄰里,一起飲宴,款待趙成。席間,牛廷輝無意中說自己賣了兩頭驢,除了買米修屋,還餘二十兩銀子放在家中。
說著無意,聽著有心,趙成想通姦兒媳,奈何牛廷輝一家在,不好得手。於是,他就找到了該村的惡霸孫四。趙成許諾,孫四如果和他一起去殺了牛廷輝一家人,牛家的銀兩平分,他還把兒媳改嫁給孫四,然後嫁禍給自己的兒子趙友諒。
當晚,趙成、孫四兩人就持刀進了牛家,殺了牛廷輝一家五口。趙友諒見事不對,就逃入了附近的山洞中。趙成則大搖大擺的跑去報官。
縣官路學宏聞報,立刻派捕役捉了趙友諒。趙友諒當時藏在山洞中,“形跡可疑”,路學宏就嚴刑逼供。趙友諒忍受不過,又不忍供出其父,就招認了。可是,兇器本是孫四家所有,趙友諒每次供出的藏刀場所,自然找不到。
縣令路學宏覺得沒有拿到物證,不能輕易結案,於是就將飲宴的鄉鄰悉數捉拿審訊,“連累席間飲酒鄉鄰十餘人家產為空”。這縣令如此“明鏡高懸”,這麼賣力的查案,是有緣由的呀。
好在,案件拖延審理,最終還是真相大白了。
一天,捕役帶趙成複審。趙成認為案件要結了,高興的高聲唱起歌來。趙成的老婆一見,大罵“虎毒不食子,翁自己殺人,嫁禍於兒子,拖累鄉鄰”,還獨自快活的高唱,天地鬼神都不會饒過翁的。
這些話,恰好被隨行的捕役聽到,趕忙報告了縣令。刑訊之下,趙成招供,整個案件才真相大白。
故事的高潮來了。原本依《大清律例》,殺人償命,殺死一家五人者,也需要殺人者一家五人抵償。可是,按察使、巡撫等人同情趙友諒的孝順無辜,就將情況完整的如實上奏了,希望赦免趙友諒。
這一案件,驚動了“十全老人”乾隆。他在看完案宗之後,親自御批,趙友諒值得憐憫,但是趙成“兇惡已極,此等人豈可使之有後!”於是,乾隆做出了史上最奇特的判決。他判令趙成凌遲處死,而趙友諒則加宮刑,百日後,充軍發配黑龍江。
原本,趙友諒謹守孝道,甚至在當時,可謂是道德模範。而且,趙友諒並沒有做傷天害理之事,而是實質上的受害者,是無辜的。可是,在古代不完善的律法觀念之下,卻沒有得到有效的保護。這都是封建集權制度下,所形成的頑固觀念在作祟。乾隆凌駕律法之上的“人治”,也未能突破舊制,最後才搞出了“閹流刑”這個“老子犯法,閹兒子”的不倫不類的刑法,讓人哭笑不得了上百年。
此案之後,乾隆的孫子道光頒佈諭令:“嗣後逆案律應擬凌遲之犯,其子孫訊明實系不知謀逆情事者,無論已未成丁,均照乾隆五十四之例,解交內務府閹割,發往新疆等處給官兵為奴。”自此《大清律例》中有了“閹流刑”,成了懲罰“謀反大逆”罪的標準刑律。
同時,《大清律例》還明確規定,“如年在十歲以下者,牢固監禁,俟年屆十一歲時,再行解交內務府照例辦理。”也就是說十歲及以下的幼童,暫時關押在大牢之內,等到十一歲了,再實施“閹流刑”。
不管是乾隆、還是道光,使用該刑罰的目的都很明確,就是要讓犯了凌遲大罪的主犯永無後代。說白了,還是“以孝治國(百善孝為先,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斬草除根”思想在作怪。
古人宗族觀念比較強烈,“閹流刑”就是一種變相滅族的方法。相比直接夷三族、誅九族而言,的確柔和了一些。可是,因為主導思想和制度的侷限,在律法的實質上並沒有太大的突破,沒有解決古代律法“連坐”的弊病,再怎麼改,也還是換湯不換藥。因為思想和制度上的限制,也註定了封建帝制,最終會走向滅亡的結局。
奕天讀歷史
閹流刑其實是“閹刑”和“流放”結合到一起的一種刑罰。其中閹刑,又叫宮刑,不只針對男子,女性也有。
在古代男閹割的方式分為兩種:
一、將其全部割掉 第一種就是將JJ全部給割掉,不留一點餘地,尿尿也將會和女人們一樣,要蹲著尿。在古代皇宮裡面的太監都是用的這種方式來閹割的,就是徹底的喪失了啪啪啪的能力了。
二、割掉睪丸 第二種方式,就是隻割掉男子的睪丸,保留JJ,這樣的話男人的泌尿系統不會受到影響,還是和其他男人一樣,是站著尿尿的,但是還是不能啪啪啪哦!這樣同樣是可以達到閹割的目的。
女的進行幽閉,處理女性方法就是用木棍敲擊下身直到失去生育能力為止,其實也沒有什麼具體的標準所以對人體的傷害是很大的,這些受刑的人經常會因為傷口處理的不好感染髮炎而死,一般來說行刑的人都是技藝精湛的人,但是那時候的消毒手段畢竟有限。
而進行了閹割之後就是流放了,流放其實也是很嚴重的刑罰。因為兩點:第一流放的地方很遙遠,第二流放去到的地方基本上都是當苦力,遙遠的地方的有兩三千里,很多人在路上就差不多了,有些壯漢即使可以熬過路上的艱苦,但是去了當苦力也很難活下來,所以被流放的人幾乎都是九死一生,比起斬首這樣直接了當的刑罰,閹流刑就死故意折磨人。
盲客
“閹流刑”是一種由宮刑和流放相結合的刑罰。
“閹刑”也叫宮刑,就是閹割人的生殖器,當然不僅限於男人,女人也能被“閹割”,為我們寫下著名的史記的司馬遷就是受此刑罰。
“流刑”顧名思義是流放的意思,西漢時期著名的“蘇武牧羊”就是說的蘇武被匈奴流放到貝加爾湖放羊的故事;但是到了清朝的流放都是被髮配到偏遠地區充當奴隸一般的刑罰,比如說電視劇甄嬛傳裡面甄嬛他爹就有被流放寧古塔的情節,一提到寧古塔多數人都是談虎色變。
到了清朝酷刑更是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滿清十大酷刑"就是清朝的代名詞之一;
"閹流刑"也是不遑多讓,這種結合式的刑罰恐怖之處如下:
第一,單說閹割,一般當太監都是從兒童時期就被閹割,這樣成活率會相對較高,但是被判閹流刑的犯人一般都是成年人了,成年人閹割的風險是極大的,而且當時的衛生條件也不好,所以很多犯人沒有撐到流放就已經飽含屈辱的一命嗚呼了!
第二,即便熬過了閹割的感染期活了下來,這時候犯人的身心也是崩潰了,尤其對於男人而言,更是精神上極大的打擊,養好傷之後馬上又要帶其到偏遠地區"勞教\
小蕾說古今
回顧整個封建史,似乎閹流刑是清朝才有的特色產物。“閹”既“宮刑”,“流”既流放。清朝人動輒將罪不至死的犯人流放邊疆或寧古塔與披甲人為奴。“閹流刑”顧名思義既先宮刑再流放,算得上是死罪可免活罪難逃的最究極手段了。
封建古代時,“宮”也講究自願與非自願。如大多數宮中太監就是自願接受“宮”刑的,學究一點叫做“去勢”。因為他們是自願去宮裡伺候皇帝與三宮六院的貴人而受閹的,所以便不算受刑,因而所接受的“去勢”的手法與去勢後所接受的醫療也相對講究。除此之外,內務府還得在其“去勢”成太監後至傷口癒合前給其一筆營養費。但即使這樣,接受“去勢”的男子仍活不過半,多因失血過多或感染而死。
至於說那些非自願的人接受的“去勢”,嚴格來說該叫做“宮刑”,畢竟古人在文字記載對於“去勢”還是“宮刑”均有嚴格明確的定義。概自願接受閹割且無罪者方能稱其為“去勢”,非自願接受閹割而有罪者一律統稱其為“宮刑”或“閹刑”,總之後綴總少不了一個“刑”字以顯示其罪有應得。這應該是封建統治者對於那些窮苦家庭裡送入宮為監的男子的最後一點人性體現了。
古代有文記載接受“宮刑”者並不多,其中尤以西漢太史公司馬遷以李陵禍被漢武帝懲之以“宮刑”見著,然而太史公畢竟是朝廷筆篆大咖,加上漢武帝以教育為目的而宮之,所以其所接受的“宮刑”自然技術上是最頂尖的,刑後接受的醫療手段也該是最學究的,得賴於此我們的太史公得以倖存下來,化悲憤為力量著成《史記》,成史家之絕唱。
(司馬遷宮而作《史記》)
後來我所確切記得的便是唐安史之亂安祿山貼身宦官李豬兒了。與太史公因言獲罪不同,李豬兒是以色獲罪,或者說是“匹夫無罪,懷璧其罪”。當時李豬兒很早就貼身伺候安祿山了,因其生作一副女兒態,安祿山尤為喜之。後來,安祿山因為忌憚李豬兒因“美色”而與自己寵姬勾搭便強抓了那李豬兒手法極其粗糙地用軍刀給其去了勢,或者說李豬兒稀裡糊塗地便慘遭“宮刑”。然後,安祿山給李豬兒的止血手段更加拙劣,竟只用行軍炊飯的草木灰敷敷便算了事。也是那李豬兒命大隻疼暈過去竟留下命來,或者說上天留其一命以讓其因果相報。最終李豬兒與安祿山之子安慶緒與安祿山軍師謀殺了安祿山,下刀之人正是那李豬兒。
至於說流刑,確切地來說擱封建朝代那是僅次於死刑最嚴酷的刑法了,專治罪不至死之人。滿清君王每逢登基,常常會打壓昔日與自己競爭的敵對勢力,無論親朋將其家人通通流放邊疆或寧古塔,既能消除後患又能留下一個仁君之名。如雍正上位對老八胤禩與胞弟老十四及其家人均用此法。
流刑之所以恐怖乃在於所流放之地皆在千里之外的不毛之地。那裡要麼條件苛刻窮山惡水,要麼煙瘴遍地疾患叢生。且不說到了也不過是苟延殘喘與人為奴伺候邊關將領,就是光一路上的顛沛流離,缺衣少食與風吹日曬便能活生生耗去其半條命。因此清朝流刑者,死於路途者過十之五六,抵流放之地者不過二三,而最終能有幸熬到新君登基或者天下大赦返回故里者如鳳毛麟角,堪稱天選之人,必成一祥瑞人物,引得京都萬人膜拜。
由此可見,被“閹刑”者已是悽慘了,再加一個“流刑”
,可見受此“閹流刑”者,施刑者壓根就沒打算讓其活於人世,其心不可謂不可誅。
不書
清代的“閹流刑”是一種什麼樣的刑罰,你怎麼評價?
首先,我認為先要具體解釋一下這個刑罰之前,應該先一分為二:
1.“閹流刑”的具體意思就是“閹刑”和“流放”之刑,兩種刑罰結合的簡稱:
先分別解釋,一是“閹”,這個從字面意思上就可得知是一種對男性的生殖器強行割離的刑罰了,具體到清朝來說,比起之前的朝代。
例如:最早的“殷”開始的“寺人”就是,還有從東漢開始真正發展,直到明朝到達頂峰,而到了清朝其實相對於明朝來說,“閹”割的範圍就擴展到犯人身上了。
二是“流”刑,其實這個是一種歷朝歷代常用的刑罰,主要針對大“惡”不赦,但又沒達到死刑的中間地帶所使用的“流放”之刑,應用非常之廣。
比如:從比較“輕”的“諫言貶黜”狀況來說,一般就是“流放”到比較偏遠的地方任職;稍微嚴重的,像是科舉作弊、官員受賄等等,則會“流放”百里的樣子;再來到比較嚴重的殺人、造反等等,就是常見的“流放”千里了,不只如此,到了流放之地還會充作“苦力”、“徭役”等等。
所以,“閹流刑”就是一種結合“閹刑”和“流放”之刑的刑罰了。
(PS:其實根據記載,女犯也是有“閹刑”的,處理方法一般就是使其失去生育能力,但史料上,並沒有真實有證據的記錄。)
2.怎麼評價“閹流刑”:
首先,要評價的話,那麼就是,這是一種遠比死刑更加殘忍的刑罰:
原因有兩點:
一來從史料記載來說,實施“閹割”的太監,一般都是十歲以下的孩童,這個基本上在這個年紀以下,在執行的時候,存活率會高一點,加上就算到清朝,那個時候消毒技術和醫學技術,想必也不會太好,而一般執行“閹流刑”的人,大多是成年人,可想而知,行刑之後,能活下來的幾率有多低;
二來,被實施“閹流刑”的犯人,本就不容易存活;
就算勉強存活,此後還需要執行千里流放之刑,這不但是一個充滿緩慢且痛苦的折磨之路,他需要忍著傷痛,用雙腳一步一步走路;
就算身體素質再如何強悍,真的走到流放之地了,還要面臨接下來的“苦力”生活。
到此,經歷了這三層疊加的“死亡威脅”之後,怎麼可能還會有人活下來?
所以,“閹流刑”的本意,就是緩慢折磨,延長死刑的痛苦的一種極度殘忍的刑罰。
總結:
清代的“閹流刑”是一種結合“閹割”之刑和“流放”之刑的刑罰。
我認為這是一種緩慢的,層層疊加痛苦的,滅絕人性,極其殘忍的刑罰。
長了鹿角的兔子
中國古代的酷刑非常殘忍,清代達到了巔峰。所謂閹流刑就是閹刑➕流刑,是清代刑罰中獨特的發明。
所謂宮刑就是男子割勢,女人幽閉,次死之刑。流刑為傳統五刑之一,就是流放到邊遠地區服苦役,非常惡毒。
閹流刑的對象大部分是針對那些大逆不道的罪犯,判處結果往往為誅滅九族。但是,統治者偶爾也會發一點惻隱之心,犯人家裡如果有未成年的小孩,有些具體情況也不會殺死。一般是男性為奴,女性為妓。不殺死不代表會放過,朝廷把這些稱之為逆裔的人,關押到大牢中,等到了16歲後,由刀子手實施閹割,斷子絕孫,不能留下禍根,然後發配到西北等地區做奴僕。
閹人身體被摧殘,心理上被扭曲,一生活在陰影裡。他們沒有後代,沒有財產,沒有自由,形同雞肋傀儡與行屍走肉。
實際上,由於古代技術水平和衛生條件不足,監獄環境惡劣,加上犯人的死活也不會過於關照,因此沒有活到16歲或閹割期間死了的很多。 那些僥倖活下來的犯人,按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分為三等流刑,等稍微恢復,養好傷口之後,就被遣送到各地,限定具體地址和自由。
在熱播電視劇《延禧攻略》《如懿傳》中,就有部分表現。這部分囚犯沒有被赦免的可能,就是赦免了也沒有生活能力,可以說是一生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體質不好的,走到半道上就死了。
如果是女性,人生境遇就會更慘了。犯人勉強到了發配地點,不是累死就是被主人打死,能夠善終者很少,這種黑暗與無助簡直就是人間地獄,慘無人道。秦右史,原創通俗歷史,專注民間文化。
秦右史
“閹流刑”從字面意思上就很好理解了,就是閹刑和流刑的結合,把閹割的人流放外地的一種刑罰。
閹刑和流放自殷商時期就有,但真正把兩者結合起來還是在清朝。
我國曆史上,商朝就有了“寺人”(太監)的記載,專門用來服侍王室成員,所以自那時起就有了閹割的傳統。
雖然歷朝歷代延續下來,但對一些罪犯實行閹刑之後,是可以在家療養或者直接關進大牢的。但到了清朝,一改往日做派,不僅要閹割,還要流放。
古時候的太監,大多是在六七歲的年紀閹割的。因為還是幼童,生理上剛開始發育,所以閹割對他們來說雖然痛苦,但熬過了那一陣,過個半年一年的調整也就習慣了。
但是閹刑是對於成年人使用的,他們不像幼童,生理上都已經發育成熟,咔嚓來那麼一刀,半條小命就搭裡邊了。如果失血過多或者是之後的感染,那可就得去鬼門關逛一圈。
這還沒有結束,按流程還要發配到邊關服勞役。有兩千裡、兩千五百里、三千里這三款超值套餐供君選擇。那個時候沒有汽車、飛機,都是靠人一步一步走過去的,而且道路邊境道路崎嶇,就算不吃不喝不睡覺一天也就走一百多里,一個多月才能走完,況且是剛剛受到身心的極大創傷。
《水滸傳》相信大家都看過,那些英雄好漢被流放的時候,都是有官差押送,在路途中不時刁難欺凌。這裡不是說那些官差有多壞,作為流放者,在罪名判定之時就已經被定義為十惡不赦了,就算是平常富有正義心的人面對這種囚犯也是十分唾棄的,自然會給點顏色看看。
到達流放地,還需要聽從當地政吏的管轄,從事勞動。能夠不在流放的路上橫死就已經是萬幸,再日以繼夜地勞累,不論是心理還是身體上都是一種折磨。
所以,清朝時期的“閹流刑”是對犯人身心的極大摧殘,它的殘酷不是我們一般人能夠想象的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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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夜談
”閹流刑”在古代也叫“宮刑”,是殘忍刑罰中的一種。據說在清朝有過這種刑罰手段,其具體操作跟閹割太監是一樣的。只是犯人在被閹割完了之後,就會被髮配到西北軍營服勞役,也就是說“流放”到邊遠地區幹苦力。因此這種刑罰叫做“閹流刑”。
可能大家會以為:“閹流刑”就是太監,其實不然,“閹流刑”和太監是區別的。自願放棄男性特徵服侍皇帝與其妃子的人叫太監,而他們因為是主動放棄男性特徵的,所以皇宮會在這些人痊癒之後給一筆營養費作為補償。因為他們是自己主動放棄的,所以會稱這種行為為“去勢”。
而不是自願放棄男性特徵的人,通常是因為犯了某種錯被強行奪取男性器官的,而這種類型的行為被稱為“宮刑”或是“閹刑”這種叫法只是為了將其與宮中主動去勢的太監區分開而已。不過清朝的“閹流刑”就不僅僅只是“閹”這麼簡單了。
“閹流刑”閹流刑是清朝時期才出現的刑罰,也算是清朝特有的刑罰了。
而“閹流刑”就是將“閹刑”和“流放”結合到一起的。也算是清朝死罪可免活罪難逃終極手段了。而進行了閹割之後就是流放了,流放其實也是很嚴重的刑罰。
因為兩點。
第一流放的地方很遙遠。
第二流放去到的地方基本上都是當苦力,遙遠的地方的有兩三千里,很多人在路上就差不多了,有些壯漢即使可以熬過路上的艱苦,但是去了當苦力也很難活下來,所以被流放的人幾乎都是九死一生,比起斬首這樣直接了當的刑罰,閹流刑就死故意折磨人。
清朝的流放一般是流放到寧古塔。寧古塔對當時的人來說,就是真實存在的地獄。罪不至死的人一般會被流放到寧古塔,但是這些人一般情況下,連目的地的都走不到就會死去。就算到了目的地,這些人也不會有什麼好下場,不是苟延殘喘就是伺候邊關將領。如果這些人能夠熬到天下大赦還有點希望,如果熬不到,一輩子也就只能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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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生觀歷史
“閹流刑”,其實不只是一種刑罰,而是閹割和流放相結合的刑罰。
其中閹刑,又叫宮刑,不只針對男子,女性也有。漢朝著名學者孔安國就曾記載:“宮,淫刑也,男子割勢,女人幽閉,次死之刑”。
這句話的意思是,閹刑針對男子叫割勢,用在女子身上叫幽閉。
據《後漢書》記載,東漢皇后伏壽就曾被處以幽閉之刑而死。
伏壽的父親伏完當時德高望重,公元195年,15歲的伏壽做了14歲漢獻帝的妻子。作為末代帝王的皇后,伏壽很不容易,她一心想要幫漢獻帝掌權。後來還聯合一些朝廷將領,準備殺害曹操,不過事情最終還是失敗了。
曹操帶兵殺進皇宮,抓到了伏壽,當時伏壽在彌留之際,還希望漢獻帝能夠救自己,其實漢獻帝也是自身難保。
曹操為了能震懾那些想要殺害自己的東漢舊臣,對伏壽施以幽閉之刑。那麼女性又沒有可以閹割的地方,女性的幽閉之刑指什麼呢?
《碣石剩談》記載:“用木槌擊婦人胸腹,即有一物墜而掩閉其牝戶,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廢矣”。
也就是說幽閉是用木棒不斷擊打女性小腹,也有些書記載是擊打女性陰部,最後達到摧毀女性生殖器官的目的。女性只能大小便,永遠都無法性生活。
伏壽作為一代皇后,受這樣的刑,真的是讓人心痛。
至於男人的宮刑,大家是比較熟悉的,太史公司馬遷就曾被漢武帝施以宮刑。男性宮刑,其實就是閹割生殖器官,也是達到無法性生活的目的。
不過到了清朝,統治者覺得宮刑還不足以震懾人心,所以將宮刑與流放結合,形成了“閹流刑”。閹流刑就是將犯人處以宮刑之後,再進行流放。其實很多人被處以宮刑後,身體變得十分虛弱,在流放途中就死亡了。
不得不說“閹流刑”是一種十分變態的刑罰,它幾乎沒有半點人性,就是對人的一種禽獸式的折磨。
斯幽說歷史
這裡是不請自來的守仁君
肉刑是一種極其野蠻的刑罰,有大辟(砍頭)、墨(在臉上身上刺字,或許現在叫紋身?)、劓(割鼻子)、刖(挖膝蓋)、宮(割生殖器)等以殘害肢體達到懲戒的目的。後來為了保護勞動力,肉刑在漢朝逐漸被廢止,呂后禁過一次,文帝禁過一次。
但是有三種肉刑卻一直廣為流傳,一個是墨刑,一個是宮刑,一個就是大辟。
墨刑和大辟就不要多說了。
宮刑是五種主要肉刑裡面殘忍度僅次於大辟的,畢竟砍了頭你就死了。所以宮刑在古代是對活著的人最大的懲罰。同時也我國古代歷史的一個特色,甚至已經形成完整的手術流程和產業鏈了。
從殷商開始就有宮刑的記載,一直到清朝。歷史上宮刑最相比較下最多的應該是五代十國時期的南漢。這個小王朝佔地不過兩廣,國內閹人卻成千上萬(原因有機會再說)宋太祖滅南漢後,曾多次成批處死閹人和去勢官。
清代的閹流刑很簡單,就是把你去勢後,再把你流放到邊遠地區,或者充軍,或者為奴。
宮刑在古代中國有其特定的存在條件。首先他不會像其它肉刑一樣殘害身體,受刑者只需要靜養數日就能接著勞動。其次皇家需要太監。太監閹割不能算刑,但是隻要有太監,給人閹割這種行為就一定會存在。
既然閹割這種行為無法禁止,那麼統治者們就會用這種行為來懲罰人,侮辱人。這就成刑了,於是乎太史公就悲劇了。
(說實話,這和古代宮刑的本質是沒什麼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