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眾籌15萬,要全額返還!

——將通過網絡籌得款項挪作他用,全國首例此類案件昨天宣判


這個人眾籌15萬,要全額返還!

莫先生家的一處房產

昨天,全國首例因網絡個人大病求助引發的糾紛在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籌款發起人、浙江嘉興的莫先生隱瞞名下財產和其他社會救助,違反約定用途將籌集款項挪作他用,構成違約,一審判令莫先生全額返還籌款153136元並支付相應利息。

一審宣判後,錢報記者曾嘗試聯繫莫先生,但他表示“現在在上班”,拒絕了採訪。

他被舉報有多處房產 善款讓夫妻反目

2017年11月,兩個多月的兒子突然便血,莫先生和妻子帶孩子到醫院,確診孩子得了一種免疫缺陷綜合徵。2018年4月中旬,孩子病情突然惡化住進ICU。莫先生隨即在水滴籌上發起公益籌款,3天時間,6086人次參與,共籌得15.3萬餘元。

籌款結束後,莫先生立即向水滴籌提出了提現申請,資金用途表述為用於孩子抗排異、抗感染和心臟治療。

2018年7月,莫先生之子不治身亡。

這場愛心事件,在孩子去世後出現了讓人尷尬的反轉:水滴籌公司陸續接到多次舉報,稱莫先生名下有多處房產,家裡還是拆遷戶,籌得善款並未用於治療。

在舉報事件發生時,錢報記者曾聯繫水滴籌,得到回覆:2018年7月27日,經舉報發現莫先生在該平臺籌得的款項並未全部用於患兒治療,進而聯繫了舉報人,進行核實。“本著對贈與人有所交代的態度,經調查莫某確實有款項挪用(甚至沒有將所籌款項用於治療);同時從醫院調查顯示莫某存在消極治療的情形。”

2018年9月,律師介入,莫先生因家庭糾紛,不配合平臺退還款項給贈與人。2019年3月,水滴籌起訴莫先生。水滴籌提交的法庭材料,證實莫先生妻子是舉報人之一,指責男方“籌了錢就想放棄寶寶,不給寶寶看病”,“希望水滴籌給所有好心人一個交代,給寶寶一個公道”。

莫先生和妻子許丹(化名)也早就處於分居狀態。

許丹為什麼要這麼做呢?莫先生認為是“為了錢”。在孩子去世前,類似爭執多次發生,兩人相互指責對方照顧孩子的方式不對。

“還不是為了錢!”許丹則指責男方不願退還水滴籌款項是意圖吞沒,因為在她計算的賬單裡,通過籌款,給孩子治病莫先生不僅沒有負債,反倒賺了十來萬元。

法院指水滴籌沒有嚴格審查 庭審中他承認違約

據媒體報道,北京朝陽法院審理查明,為給兒子治病,莫先生總計產生醫療費35.5萬餘元,其中醫保報銷後個人支付部分為17.7萬餘元。

除水滴籌籌得的款項外,莫先生通過其他社會救助渠道獲得8.8萬元救助。莫先生的兒子病逝後,在醫院賬戶內的3萬元救助款結餘被相關救助機構收回,實際獲得的救助款達到5.8萬元。

法院同時查明,莫先生在通過網絡申請救助時隱瞞了其名下車輛等財產信息,亦未提供妻子許女士名下財產信息。莫先生通過水滴籌發佈的家庭財產情況,與其申請其他社會救助時自行申報填寫的內容、妻子許女士的證言等也存在多處矛盾。

莫先生稱,水滴籌籌集的善款被用來償還兒子治療所欠下的債務,但是他與平臺、捐贈人約定的籌款用途明確為兒子的“後續醫療費”。庭審中,莫先生承認違背了約定。

不過,法院在判決中同時指出,水滴籌公司也未盡到嚴格形式審查義務,未妥善履行嚴格監督義務,存在審查瑕疵。但該審查瑕疵不能成為莫先生減免違約責任的合理抗辯和合法依據。最終,朝陽法院一審判令,莫先生全額返還水滴籌公司全部善款15.3萬餘元,並支付相應利息。

對於返還的籌集款,法院指出水滴籌公司應根據《用戶協議》《水滴籌個人求助信息發佈條款》、比例原則,公開、及時、準確返還贈與人,除非原贈與人明確同意轉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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