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试行)

据吉林发布微博消息,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吉林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试行)》。其中规定,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行为放任不管或制止、查处不力,甚至隐瞒、包庇、袒护,或打击报复举报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取消该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评选先进资格和影响职务、职称晋升,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行为人责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