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可能不少人都看過,也認同
——人是活在關係中的。
很多心理學大師都從各個角度論證過,關係對人的重要性,
從弗洛伊德到霍尼到溫尼科特到科胡特……
母嬰關係、兩性關係、主客體關係。
人的確是活在“無處不在”的關係裡。
但我想說的是,我們雖然活在關係裡,卻不能為關係而活。
第二句,我們雖然如此地渴望愛,但我們也不能只為得到愛而活。
我們要建立自我,為自我而活。
既不為關係,也不為了愛。
![親愛的,別再向一個“愛無能”的人要愛](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01
我們可以在愛和關係裡去找到自我的存在感和意義,
獲取價值感和快樂。
但我們不應該把它當做唯一的源泉。
因為假如我們不但活在關係裡,
還更進一步地把關係當做自我的全部依託和自我力量的源泉,
那麼沒有建立良好關係的人,沒有得到渴望的愛的人,怎麼辦?
他們該如何定義自我?
如何獲取力量?
如何確定自己的存在是有意義的?
我有一個年輕的來訪者,在尋找愛和證明被愛的路上,活得很艱難。
她經歷了抑鬱症的折磨,生命早年就有過自殺傾向,
生下女兒後,她的身邊是不講道理重男輕女強勢的婆婆、
不體貼分擔和她吵架會動手打她的媽寶男老公,
自己的母親已經離世,也得不到父親的支持,
在家帶孩子辭去了工作的她,強烈懷疑自己活著的意義。
也許換一個人,遭遇到有問題的對待,進入了有問題的婚姻,
第一時間想的是離開和改變這種現狀,
但是她說,她只會不停責問和攻擊自己:“我不會和別人相處,所以誰都會欺負我,沒有人真的愛我接納我,包括我的母親,我也覺得自己特別沒用,我痛恨這樣的自己。”
她告訴我,她從小就被媽媽嚴厲的對待,媽媽重男輕女,她和媽媽的關係常常是敵對的,她經常和小她三歲的弟弟爭奪母愛,
她覺得媽媽根本不愛她,只愛弟弟。
媽媽離世,她沒有“真正的悲傷”,可是事後,她又譴責自己竟然如此“沒有良心”,畢竟媽媽養育了她。
“我既不像個女兒,也不是一個好姐姐。”
她說她現在覺得自己很差勁,到處討好別人,可是她發現,她越討好,別人就對她更加地踐踏。無論是同事、丈夫還是婆婆。
“為了示好,我甚至會對婆婆跪下,可是婆婆對我則越來越差。”
“小時候每當和媽媽吵架,覺得自己不被愛,我常常會浮現各種自殺的念頭,但是膽子小沒有付諸行動。”
“你想用自殺的方式,來報復媽媽嗎?”
“不是,我想用這種方式來搞清楚,她是不是愛我。”
以自己的生命的方式,去證明,一個人是不是愛自己,這就是她的內心。
“即使我死了,如果得到了媽媽的愛,那也可以。我當時是這樣想的。現在和老公吵架也是這樣,我想如果我離家出走或者死了,他會懊悔在意,會來哄我道歉,會改變,那就意味著他愛我。”
來訪者說,她之所以會爭奪弟弟的愛,和媽媽吵架甚至想要自殺,都是因為她不斷地感覺到媽媽不愛她,而她想以一種方式去得到媽媽的重視和愛,即使付出生命的代價。
我對她說,
“幸虧你當時沒有真的去死。
如果你死了,你媽媽也沒有為此後悔,
你只是證明了媽媽不愛你,那太虧了。
而且,如果你死了,其實你就永遠也沒有辦法瞭解到真相,
這個真相就是——本來就沒有你心裡想的那種,純粹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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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也許看到這個故事的旁觀者會覺得,
一個人以死的方式想要證明和得到愛真的好傻,
但是對於諮詢師來說,要做的不是評判她的對錯,
而是看到她當時只能這樣去做的原因。
生命對於每個人都是珍貴的。
她之所以陷入這種思維,就一定有她導致她這樣想的原因。
對於這個來訪者來說,
沒有得到重男輕女的媽媽足夠的愛和接納,
以及童年被比較糟糕地對待過羞辱過,
導致了她的自我價值感、安全感非常低,
於是她將她的“自我意義”完全建立在了關係和被愛之中
——有關係就是活著,沒有關係就意味著死亡,被愛就有理由活下去,沒有被愛,就應該去死。
她在諮詢中,對我說的第一句話就是 “我是一個沒有自我的人。”
沒有建立起獨立的自我,將自我依託在於他人的關係之中,只有感受到被愛,才覺得安全,因此她強烈地需要證明她被愛,
因此她以討好、乞求、跪地甚至自殺的極端方式去索取愛的證明,無論是媽媽還是丈夫。
敲黑板了,
她沒有得到她想要的愛的證明。
是因為她一直沒有弄清楚,那種絕對的純粹的愛根本就不存在。
由於她的自我沒有得到足夠的養分,正常的成長,
她對於愛的理解仍然是嬰兒般的絕對化的理解——按我想要的那種方式愛我,才是愛,除此之外,就是不愛我。
所以她總是覺得“我不被愛,而這正好也悲哀地證明了我的確很糟糕”。
我對她說,
因為人性的關係,在這個世界裡,愛本來就不是絕對和純粹的。
既不是100%的純度,也無法永恆,會隨很多條件改變。
然後,她問了我一個問題,難道父母對孩子的愛,也不應該純粹嗎?
我回答,“即使是最愛孩子的媽媽,從心理學的角度來分析,她也是對孩子既愛又恨的,人類就是如此複雜的感情動物。我們要接受這樣的一種真實。”
我告訴她,重男輕女的一些農村家庭,在九十年代末,還有很多生了女兒,就直接放到村口大樹下,不管了。因為家裡經濟能力有限,女人做不了主,捨棄女兒生兒子就是那個媽媽唯一的路。
我用講述,呈現了媽媽和她的關係,給她看,讓她看到,媽媽對她的感情,除了漠視、重視弟弟、粗暴嚴厲是否還有別的存在。
03
對自己曾經認定的“真相”提出問題,重新定義真實,是邁向成長的關鍵。
重男輕女、不懂得表達愛意的媽媽,更疼愛弟弟,在來訪者兒時的內心,這就意味著媽媽完全不愛她,並且“媽媽不愛我”內化在她的人格里,
“但其實,我媽媽還是養育了我,還供我念了大學,雖然經常罵我,可是她沒有打過我,她有對我不錯的時候,所以她離世我沒有難過我也會自責,因為我還是得到過她的愛!
只是這種愛不像我過去以為的那麼多,那麼好,那麼純粹!”
“真相就是,媽媽並不是完全不愛你,但是她做不到,以你期望中的的樣子來愛你。”
“可是我一直以為,我的媽媽就應該是那樣愛我的,她那樣對我,真的讓我覺得,是我很糟糕。”
她漸漸意識到,即使是一個正常的不錯的媽媽,
內心也會有恨孩子的時刻,
而一個在重男輕女的家庭長大的媽媽,
自己也活在這樣一種扭曲的文化裡和有衝突壓力的關係中,處於弱勢地位無法把控命運甚至也沒有什麼自我的媽媽,愛她的能力的確是有限的,
並且,這並不由媽媽左右和控制。
“你覺得你老公在吵架中傷害你,在吵完之後不哄你就是不愛,可是你其實是單方面設置了一個前提——你老公具備了你理想中的愛一個人的能力。但是愛人的能力,每一個人都不一樣,你的老公有多大的愛的能力呢?”
一個人,只有拿出100元的能力,
可你非要她拿出1000元,覺得給你1000元才證明那是愛你,因為你覺得1000元對你來說,不多,
那麼答案就會變成,她肯定拿不出1000,而你就馬上肯定自己沒有被愛,不值得被愛。
在做出這樣的嘗試和判斷之前,要搞清楚的是,你去索愛的那個人,她具備給出多少錢的能力。
你不能用自己的心去估算她的能力。
比如你覺得你當媽媽就會對孩子很好,但是你的媽媽就對你很冷漠,那是因為你不是你媽,
比如你覺得你作為老婆,吵架了你可以做出讓步,但是你的老公就做不到,那是因為你不是你老公。
我對來訪者說,無論是母女還是夫妻,任何人都不相同。
“我媽媽只有拿出100元的能力,我老公也只有拿出100元的能力,可是我想從他們身上得到的是1000。”
在那次諮詢裡,來訪者最後對我說,她釋然了。
“原來,不是我很糟糕,所以她才不給,而是她只有那麼多。我一直以為是他們能給,但是不給。我從來沒有想過,他們可能根本給不出。
原來,不是我的問題。”
我說,是否原諒你的母親,這是你的權力,是否要離開你丈夫,也是你的選擇。
但是,
別忘記,人和人的不同,別忘記,每個人愛人的能力都有自己的侷限。
或許,他以你看來匪夷所思的方式來對待你,那就是他在這段感情甚至所有感情中的極致,
對於不夠好的愛的回應,你有權利選擇,離開。
但是,不要用他對你的方式,來倒推,他可以更愛我卻如此冷漠,一定是因為我不夠好
你就是你,而他愛的能力有限,就只能做到那麼多。
寫在最後
我的來訪者說,我可以寫出她的故事。
曾經覺得沒有價值感的她,希望用她的故事,去幫助更多人。
童年沒有被好好的愛過,已經是一個童年無法改寫的悲劇,
但是在我看來,更大的悲劇是在童年受到傷害後,
很多人在長大之後還再一遍一遍地問自己,
那個人為什麼要這樣的對待我?
他們以為,一定是自己不夠好,哪裡做錯了,才會遭受這樣的對待,他們做出很多努力,希望那個曾經傷害過他們的人,
可以有一天幡然醒悟,重新來愛這個孩子一次。
可是,即使回到過去這個點也改變不了什麼,
即使你做得再好,也改變不了什麼,
因為那個人,也有他早已註定的命運和人格。
一定要問一個只有一百元的人借一千元,
一定要在一個沒有愛的能力的人身上不斷挖掘愛的證據,
除了讓自己越來越痛苦失望,不會有任何收穫。
不要把你的自我,建立在對方支付不起的愛上。
——the end——
作者介紹:周小寬:心理諮詢師,看待世界和自我的方式有點特別,一個溫柔而有力量的陪伴者。個人公眾號:周小寬(ID:xiaokuanjoy)往期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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