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中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

永州中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

湖南法院网讯 为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深入,根据永州市委主题教育有关工作安排,11月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全院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参加。

永州中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

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迷失的初心2》。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柏国春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专项斗争是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的正义之战,是净化政治生态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要提高审判质效。按照从严从快的工作要求,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办理机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强化证据意识,严格证据标准,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和精品案。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动协作,加强外部沟通、密切内部协作,全面拉开专项斗争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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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院长欧阳韶勇通报了当前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联动体系,狠抓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共审理涉黑涉恶案件154件767人。欧阳韶勇副院长还通报了全市法院审结的被告人刘为等人涉黑案、欧阳晓勇等人涉黑案、李贻雄等人涉恶案、郑源桂等人涉恶案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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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段发生在会上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意义重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警示教育片中的反面典型为戒,进一步对标对表、查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要进一步加大梳理和通报典型案件,使广大干警心灵深处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段发生主任还对11月份主题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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