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年前的“鄉約”民俗,你的家鄉還保留多少?

人們常說,宋元明清是近古。

近古的意思,就是指很多習俗、文化與制度都與近現代接近,或者說,咱們現在的很多傳統大部分也是從近古時代傳下來的。

800年前的“鄉約”民俗,你的家鄉還保留多少?

眾所周知,中國熟人之間見面第一句喜歡問“你吃了嗎?”這其實是在宋朝鄉間已經形成的禮俗,諸如此類在鄉里鄰間約定而成的習俗與禮儀,被稱為“鄉約”。

“鄉約”是如何形成的?

我們知道,西周開始,中國建立了宗法制,自此以後,以門閥世家為主體的宗族形態在中國存在了1400多年,直至晚唐五代時,社會動盪,門閥氏族遭受嚴重打擊,這才逐漸淡出了人們的視野。

800年前的“鄉約”民俗,你的家鄉還保留多少?

北宋立朝之後,經濟民生得到恢復,一種有別於門閥大族的新型宗族形態開始形成,並發展成為影響中國直至近代的宗族體系,我們稱之為“小宗”。

小宗,與遠宗相對:遠宗是“百世不遷之宗”,而小宗以“五世”為限,五服之外,則要遷宗,所謂“服盡則親盡也”

以小宗為基本單位的宗族體系形成後,為了有效地處理族人之間利益糾紛,協調宗族內外的社會關係,“鄉約”、“家規”等準則條規應運而生

宋人的“禮俗相交”

宋代第一本最具影響力的鄉約是陝西藍田的《呂氏鄉約》,到了南宋,朱熹在其基礎上進行修訂刪減,編制出《增損呂氏鄉約》,因之名人效應,《呂氏鄉約》再次聲名遠播,其內容也成為影響後世深遠的禮俗典範。

800年前的“鄉約”民俗,你的家鄉還保留多少?

裡面零零總總的規定有很多,今天咱們就其中一條——“禮俗相交”來說道說道,不知傳至現在,還保留了多少?

一、輩分很重要

在開始社交之前,第一要事,就是弄清“輩分”。

按宋人的“鄉約”,以自己為參照物,可以把長幼輩行分為五等:

第一等輩分最高,稱為“尊者”,一般是年長自己30歲以上,或者與父親輩分相同之人;

第二等為“長者”,一般是指年長自己10-30之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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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等就是輩分相同或者年齡相差不到10歲的人,叫什麼呢?敵者

。此種叫法挺少見的,至少在我的家鄉沒有這個說法;

第四等就是“少者”,指比自己小不到10歲的人;

第五等是“幼者”,指的就是10歲以下的孩童以及比自己小20歲以上的人——如此看來,無論你年紀多大,在父母輩的人看來都是孩子,也是有據可依的。

搞清楚輩分尊卑了,你就可以進入社交場合進行人情往來了。

二、登門拜訪

上門拜訪中最為正式的當屬春節冬至兩大節慶日,其次是四孟月朔——即春、夏、秋、冬四季第一月首日:如果是拜見尊長,必須穿戴整齊,為官者要穿官服,平時問候以及紅白喜事也是如此;如果是敵者,也就是平輩之間的問候,則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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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就是日常拜訪。如果去見尊長,必須要在門外下馬,等候傳喚召見,入門前第一件事要問清主人吃過飯沒,若人家還未吃或正在吃,你突然造訪不僅顯得唐突,還有蹭飯的嫌疑。

久而久之,逢人必問“吃了沒”就成為中國民間約定成俗的問候方式

影響至今

進了門後,要先對堂上尊長行四拜禮,而後才能入座;如果是拜訪敵者,則可以到廳堂之側再下馬,行一拜禮即可。

如果是路上碰到熟人了,對方是尊長的,需要上前作揖,有問必有答,待到對方離開時,也要作揖後才能走。

三、請召送迎

說的直白點,就是請客吃飯、迎來送往等類似場合的禮俗。

如果是邀請尊長吃飯,必須本人親自前往——當今社會,鄰里之間,好像除了紅白喜事這些比較正式的宴席,大部分都是微信或者電話邀請,很少能看到親自登門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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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席上的座次排序也很重要。

如果大家都是普通老百姓,只要按年歲排座即可,若有比較尊貴的客人,或者官員,則不論年齒,以他們優先;若是婚宴,同樣女方親屬優先,剩下的人再按年齒排座。

事實上,按齒歲排序的習俗周朝就已經有了,最初“不齒”一詞,指的就是不用按年齒排座之意。

開席之前,也要先行禮:主人站在桌子東面,上賓站在西面,主人或司儀先為上賓斟酒,行再拜禮,上賓以同樣的禮節還禮——我想,這與後世的“祝酒”禮或多或少有些關聯。

800年前的“鄉約”民俗,你的家鄉還保留多少?

同鄉之人要出門遠行或者自遠方歸來的,鄉里鄉親也要準備迎送儀式,敵者送到三里之外,少者、幼者則要至少送五里。

四、慶弔贈遺

同族之人,鄰里之間,凡遇到喜事,如成親、生子、中舉、升官等,或者白事,如喪葬、病痛、火災等,都需要親自登門,道喜、問候,如果兩家關係不和睦的,也需另派代表前往。

800年前的“鄉約”民俗,你的家鄉還保留多少?

但凡喜事,登門必備賀禮,禮的厚薄輕重量力而為,沒有硬性規定,若主事之家財力、人力不濟的,同約之人,則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能幫則幫。

若遇到喪事的,在初喪之時,即事主還未換上喪服之前,五服以內的人要先行弔唁,並協助處理各種事宜

之後,則要換上白色的幞頭、衣裳,帶上酒水食物前去祭奠,死者為平輩或者尊長的要行拜祭禮,若是幼者或少者則僅祭不拜。

如果不能親自前往的,可派代表前往;在外地不能回來的,可換上吊服以祭拜——若死者非至親之人則不必如此。

800年前的“鄉約”民俗,你的家鄉還保留多少?

以上這些就是宋代鄉約禮俗中比較常見的內容,總體上而言,屬於道德規範、行為準則,雖有一定約束力,但非法律條文,並不是強制執行,是否遵守,依靠的也是個人素養與宗族內部的威懾力,它的產生與發展必定離不開“宗族”與“鄉土文化”的土壤

800年滄海桑田,現今的社會結構已完全不同於以往,不知這些流傳了數百年的習俗與禮節,你的家鄉還能看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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