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供應鏈反舞弊及合規建議

文 | 楊傑 合夥人 王涵 律師 匯業律師事務所

2013年1月進出口物流公司A、B簽訂《貨運代理委託協議書》,約定A委託B代理貨物出口的運輸及相關事宜。根據約定,A就每一單出口貨物向B出具貨運代理委託書, 2015年12月,A發現其業務員王某等人存在擅自違規操作,存在多筆由A向B付款但並無實際委託業務發生。經司法審計,表明B公司員工多收取A費用共計434,335.52元。

後A向上海市公安局某分局經偵支隊報案稱:A公司員工王某、吳某某在2015年4月利用非法虛構沒有發生過的業務,導致A公司向有關公司錯誤付款並將16萬餘元佔為己有,涉嫌職務侵佔罪。2016年3月25日,該局出具立案告知書,認為符合刑事立案條件,已決定立案。

進出口供應鏈反舞弊及合規建議

一、進出口供應鏈內部舞弊的危害

近年來,員工利用公司在進出口供應鏈管理薄弱環節,通過高報費用(有費用但虛構增加)、偽報費用(沒有費用虛構費用),將公司資金佔為己有,被訴諸職務侵佔的事情屢有發生,但實際情況可能比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更為普遍,因為實際上能夠被公司查發的只是很小一部分,而即使被公司查發,最後也因為種種原因,通過公司內部渠道處理解決,而沒有成為案件。目前在進出口供應鏈領域的職務侵佔行為是公司貿易或業務管理中比較突出的問題。

進出口供應鏈領域的職務侵佔對公司有哪些危害呢,除了經濟損失,潛在危害要比表面危害更嚴重:

首先是經濟損失。

職務侵佔導致公司損失,這是職務侵佔的普遍規律,但是在供應鏈環節,還有其特殊性:

第一是累積性。換句話說這個類型的侵佔是聚沙成塔式的,畢竟只是代理費、檢驗費、雜費什麼的,單票價格不會很高,無論在原有基礎上加價也好,偽造費用也好。一種收費項目能夠虛報偽報的,一般也就幾百到幾千的量,但是大多數公司進出口活動都是持續進行的,比如進料加工型企業或者進口銷售型企業或者跨境電商,供應鏈是不能斷的;物流公司,就更頻繁了,公司業務就是進出口,天天有大量進出口費用。這樣累積起來,幾年下來就能有幾十萬的侵佔額度,對一箇中小型企業來說,就是一筆不小的數目。而且發現越晚,損失越大。

第二是隱蔽性。不要小看進出口供應鏈的物流過程,其中的專業性還是很強的,這是個熟手的世界,門外人根本搞不清裡面的門道,再加上監管部門的政策也比較繁雜、以及口岸上的費用缺乏一定的透明度,不同的貨物不同的流程,以及進出口過程中遇到的各種不可測因素等,都會導致費用差異,所以無法用一把尺子去衡量所有貨物費用的合理性,無法從報銷的賬面上看出花頭,所以,只有專業的人員才可能有能力去挖掘其中伎倆。

第三是關聯性。一方面是費用是關聯性的,就拿進口來說,從運費、保險費開始,後面會接連產生諸如抽單費、換單費、文件費、報關費、報檢費、拖運費、倉儲費、還箱費、碼頭超期費、集裝箱超期費等等,幾乎每個進口環節都會產生費用,這也給職務侵佔帶來便利,他只要虛構一個事實,往往可以偽報出多項費用。二是作案方法是與代理公司員工關聯的,要侵佔進出口費用,員工一般不能直接獲得公司的付款,而是要從公司付給代理公司的代理費中,獲得回扣。

在匯業海關和貿易合規團隊參與辦理的案件中,實施內部侵佔的員工會在事實面前要麼供認不諱,要麼不再抵賴,由此而產生的開除、主動辭職、乃至退賠侵佔款項等等,一般都沒有問題。但是如果進口貨物同時存在違規瑕疵,員工必然會對公司提出舉報威脅,從而在具體處理上討價還價,比如要求在辭職時公司支付鉅額賠償金、要求公司切割其在違規申報行為中的責任等等,更有甚者,參與侵佔活動的代理公司員工也會參合進來,給公司壓力。

其次是管理架空。

我們發現容易與職務侵佔相伴生的一個現象是,進出口供應鏈中的操作崗位設置存在較大問題。有些公司可能更重視採購、生產、銷售等崗位,而認為物流操作只是無關緊要的,所以在控制上就比較輕視,不願意投入更多的人力或資金成本,整個公司懂得物流操作的就一個員工,無論其上級負責人,還是其他協同部門員工,都沒有進出口操作的經驗,都不瞭解進出口具體實踐,因此在供應鏈進出口費用這個環節上,物流操作員工就掌握了唯一話語權,這就導致:

一方面,在管理上,物流操作員工成為了費用的唯一審核者,其他人就是存在質疑,也提不出具體疑點或道理,他說什麼就認可什麼,費用審核層級再多,也只能形同虛設。

另一方面,這個物流操作對公司實際經營決策也產生了一定影響,什麼能進出口什麼不能進出口,進出口貨物的物流成本是多少,可能會產生哪些額外費用,額外費用合不合理,也都由他說了算。

第三,在公司的供應鏈戰略發展方面,需要外包哪些業務,具體選擇哪些代理公司合作、具體合作的框架內容與價格博弈,也需要這個物流給出具體意見,這又給侵佔者以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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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進出口供應鏈中內部舞弊的成因

之所以供應鏈的進出口環節容易成為舞弊侵佔行為的高發區,原因是多方面,我們前面所說的侵佔行為對公司管理上危害,從另一個角度說,也可理解為促成員工產生侵佔動機和行動的成因之一,但是目前我國進出口領域中存在的一些客觀問題,更是為舞弊現象的產生,提供了溫床,這些問題包括:

(一)複雜的進出口環節

一項貨物的進出口,在普通人看來,可能就是一項運輸活動,就好像國內運輸一樣,從一個地方運到另一個地方,進出口無非是跨境運輸而已,事實沒有這麼簡單,進出口活動一般要牽涉到運輸、保險、碼頭、海關(包括以前的檢驗檢疫)、拖運,倉儲等環節,每一個環節都會有費用產生,而且可能還不止一項費用,而是否需要經歷這些環節取決於進出口的不同情況:我們下面舉幾個例子,當然進出口環節很多,還不能涵蓋所有情況:

首先是物流渠道,比如保稅倉儲進口就要比一般貨物進口多一道港區至保稅區的拖運環節,拼箱貨要比整箱貨多一道海關監管倉庫的拆箱環節。

其次貨物品種不同,也會產生額外的環節,典型的是商品檢驗檢疫,我國對進出口商品的檢驗檢疫有專門的目錄,目錄內的商品進出境必須經過商品檢驗或檢疫,未進入目錄的商品就少了一道檢驗檢疫環節。再比如危險品,進口的危險品必須在指定的海關危險品監管倉庫查驗,這樣就可能產生額外的拖運環節和倉儲環節。

即使物流渠道相同的同種貨物,進出口過程中還會隨機遇到一些情況,從而增加不同的環節,比如出口貨物落箱,沒有及時上船,就會增加相應的拖運和倉儲環節,退關的話還會產生二次報關的環節。再比如,由於種種原因,進口貨物未放行,港口內部不可能讓集裝箱貨物這樣無限期的存放,需要將貨物疏至專門的監管倉庫,這樣就可能產生額外的疏港環節。

以上這些例子說明,在不同的進出口情況下,相關環節是存在或有性和隨機性的,公司普通員工可能無法搞清。由於環節與費用直接相關聯,這也給內部侵佔提供了便利,比如把某次進出口隨機產生的環節,偽報為適用於所有進出口貨物的環節,從而虛報費用;或者將某種特殊貨物進口時需要經歷的專門環節,在公司其他普通貨物進口時,也將其列入必須環節,每次進出口都虛報一筆費用。

(二)複雜的監管措施

毋庸諱言,目前的監管措施的技術含量越來越高,此處說的技術含量不是指計算機技術,而是關稅技術,一個商品進出口,如何確定稅號,如何確定進口貨物價格、如何確定原產地,如何適用商品國家技術標準、如何應對檢查等等,這些技術問題直接關係到貨物能不能進口、需不需要許可證、承擔多少關稅等等,這些問題或多或少困擾著大多數進出口企業,企業需要解決這些問題,同時也為內部舞弊製造了溫床,在一些案件中,內部員工與外部代理公司員工串通,利用公司對海關監管措施不熟悉而產生的恐懼心理,或者虛構一些無中生有的海關監管措施,或者誇大海關監管措施的嚴厲性,然後虛構所謂的海關搞定費,當然具體入賬時,現在基本上沒有再像以前那樣用搞定費的名目,而是提高代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形式收取,問題在於到底是否存在這種監管措施,一般公司恐怕是不太敢直接去查問的,在解決麻煩的名義下,公司自然無話可說。

(三)國際物流費用不透明

一是收費主體不透明。這裡的不透明主要是針對公司自身而言,進出口環節中,可能涉及收費的單位有運輸公司、運輸車隊、倉庫、監管場地、報關公司以及一些監管機關,公司往往搞不清楚哪些單位會收取費用,哪些單位不收取費用,比如舞弊行為中,往往把一些虛構的費用列名為海關收費,企業一看是海關收費,往往無話可說,但是實際上,海關在監管過程中,雖然會出現很多操作或者作業,但是除了檢驗檢疫環節,其他手續一般是不會收費的。

二是收費種類不透明。不同的船公司、航空公司、監管場地有不同的收費種類,有時候同一種費用,名稱還不一樣,有些費用會隨著運輸行情調整,這又給舞弊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

三是收費標準不透明。這也是個問題,我們很少能在公開渠道找到收費單位的收費標準,有些費用就是貼在收費窗口的,有些費用也是隨行就市的不斷調整。

由於進出口環節的或有性和隨機性,以及上述費用的動態調整,物流行業似乎有這樣一個規矩,就是在簽訂代理合同時,一般無法確定具體某一票進出口貨物的全部費用,而是要到貨物最終完成配送後,才能出賬單,經公司審核後付款,而賬單一般不會附上上述費用的第三方發票,當然這也是一定的客觀原因使然,但正因如此,公司也無從事先核對這些費用的準確性,一般而言,費用上下不是很離譜,公司往往也就囫圇過去,這也是產生舞弊侵佔的一個機會。

(四)僥倖心理

我們做進出口供應鏈的人往往都說這個行業很難做,原因就是一方面監管機關的監管政策繁冗複雜,一不小心就是補稅、罰款,甚至貨物不能進來,還要退運出去,不能向公司交待;另一方面,公司對物流的效率和物流的成本要求非常嚴格,但是進出口環節不可控的因素太多,很難做到面面俱到。對於這些問題,有些公司的部門主管就會授意或者默許操作人員通過一些打擦邊球的方式,在這些操作之下,物流操作往往會產生一些不平衡心理,典型的邏輯是:員工承擔了較大風險,可是好像沒有得到什麼好處,所以即使發生了侵佔情事,被公司發現,由於員工捏著公司把柄,公司也不敢聲張。在我們接觸的一些案件中,公司存在合規瑕疵的,員工往往會產生這樣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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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進出口供應鏈中內部舞弊的防範

(一)業務崗位分權

在我們接觸的一些生產型或貿易型企業中,容易產生進出口供應鏈內部侵佔問題的企業,往往在代理商採購、實際操作和控制監督環節由一個操作員統一管理,或者,雖然在這三個環節存在名義上的分權機制,但是,實際上除了具體操作人員之外,採購崗位或者監督崗位不太熟悉進出口供應鏈業務,因此分權也形同虛設,往往供應鏈代理商由熟悉進出口供應鏈圈子的操作代為推薦,推薦之後,採購崗位最多在價格方面把把關,但是對代理商的質量、信用及行業內的口碑無法做出進一步評估,即使在價格方面,由於代理商一般沒有公開的市場價格,而服務品質的差異往往也很難用價格來估量,因此實際上採購環節,操作崗位的推薦起到了很大作用。在監督環節,一般國內中小型公司很少設置貿易合規崗位,代之以操作崗位的上級負責人,作為這個崗位的監督,但是部分上級負責人並非物流出身,有些是採購或者其他部門的負責人、副總等,從專業經驗上無法形成對供應鏈的有效監督。所以,這三個環節還是由操作崗位實際實施。

我們認為,對於外貿進出口物流的有效控制,應當建立三權分立機制,三權是指上面所說的代理商採購、實際操作和控制監督三項權力,並且把這三項權利分別交由不同崗位或部門實施,目前很多外資公司在內部設立了貿易合規崗位,甚至貿易合規部,一方面負責進出口貿易的合規管理,同時也對進出口過程中的各項單據進行定期審計,既為發現可能存在合規漏洞,也在客觀上對內部侵佔活動給予重要監督。

(二)合規培訓

當然,顯而易見的是,分權的有效運作,是以有關的進出口物流專業基礎知識為前提的,就像前文所述,相關職位或部門不熟悉相關業務知識,很難在分權機制中起到應有的作用,當然分權也就形同虛設。

但是公司常常遇到的問題是,實際上參與分權控制機制的員工,大多數並非專業出身,可能只是生產、銷售、售後等崗位的調任人員,那麼他們怎麼迅速熟悉一些專業知識呢,當然員工沒有必要去進行專門的證書考試,但是可以通過短期培訓增強這方面的業務能力,比如可以是兄弟公司、關聯公司相互培訓,也可以邀請外部律師對一些常見的基礎性實務問題進行短期授課。這種形式目前在外資企業中還是比較普遍的。

一般而言,培訓人員範圍,應當包括分權機制中所有從事操作、採購和監督職位或部門人員;培訓內容,涉及關務和貨運代理的一些實務知識和最新發展。培訓管理上,一般由貿易合規部門進行負責,一方面施行培訓簽到管理,另一方面組織一定的考核措施。

(三)對代理公司的監督

代理公司的類型:企業要開展一項進出口活動,由於專業能力或者許可資質的關係,勢必要在不同環節藉助不同的代理公司實施協助,比如在訂艙環節需要船代、報關環節可能需要報關公司、境內拖運環節也可能需要拖運公司等。當然,最常見的是把整個進出項目均交由一個物流代理公司負責,由他們統一代理各個進出口環節。

我們說,內部侵佔是一個巴掌拍不響,員工要實施侵佔行為,勢必要與外部代理公司員工相勾結,通過支付高報或者虛報的費用,在回扣中取得收益。所以公司也要對代理公司有所制約,畢竟你是他的上家,他希望把生意做下去,特別是一些比較正規的代理公司,一定範圍內他是願意配合的。

監督制約的方式,一是公司內部審計,審計由代理公司員工經手的貨物單證、票據等,從中發現不合理的疑點,二是在合同中加以約束,可以就合規和舞弊防控事項專門簽訂一個雙方備忘錄,作為合同一個組成部分,一方面就進出口合規事項作出相互的承諾,另一方面就防範內部舞弊的相互配合,制定相關措施及責任的追究形式,正規的代理公司也不希望自己的員工發生勾結舞弊的行為。

(四)貿易審計

貿易審計,是一種能在短時期內迅速發現公司內部侵佔行為的突擊方法,原是指通過對公司進出口單證審核、人員訪談等方式,瞭解公司進出口活動的實際狀況,從而評估公司在進出口領域中的合規風險問題,但是毫無疑問,貿易審計同時能感知可能存在的進出口環節內部侵佔行為,我們做過一些外資公司的貿易合規審計,也做過一些進出口供應鏈領域的內部侵佔舞弊審計,兩者的審計方式差別不大,只是側重點有所不同,相同的是我們基本可以重構進出口貨物的基本流程和環節,從而分析相關費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一般而言公司自行發現的一些蛛絲馬跡,可能會需要專項審計,但如果只是預防性的體檢,那麼年度審計就足夠了。有些公司內部進出口專業人員力量充實,自行實施內部審計就有足夠的基礎,否則還是需要邀請外部專家提供審計服務。內部審計在頻率上可以稍高一些,有些公司對這方面非常重視,所以規定每月都要對不少於當月進出口貨物票數10%的量進行定期審計,外部審計就沒有必要頻率很高,可以結合公司不同時期的工作重點或關鍵問題開展隨機審計。

(五)合規文化

管理層特別是高級管理層對合規管理的態度,多多少少會影響員工的做事動機,對合規理念秉持高度遵守的態度,首先就要求公司高層能夠一以貫之的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公司自行制定的規章制度。

公司對合規文化的宣示,很重要的一個時機是,在出現公司不同價值目標衝突時,就進出口供應鏈而言,物流效率、物流成本等關鍵性要素都會出現與合規行為相沖突的情事,在這時候,如果公司為了確保效率與成本而選擇打擦邊球,走灰色地帶,從而實際上放棄對合規理念的遵從,那麼員工就會明白,公司對合規文化的真正態度,至少在潛意識上,他會對合規要求形成更排斥的態度,從而產生不良心態。相反,如果公司在面臨抉擇時,謹慎的選擇了合規行為,可能對成本和效率做了犧牲,那麼員工就會了解公司對合規管理的決心和態度,以及公司對非法行為必然作出的不予容忍的反映。

合規文化的另一個作用是,提倡員工能夠向公司高層舉報其發現的違規行為,這一點在反舞弊工作中具有突出的作用和地位,因為侵佔行為的隱蔽性,往往會使管理層燈下黑,而同事間的近距離協同工作,則使得基層員工同事更有可能及早發現一些舞弊行為,員工往往有自掃門前雪的不惹事觀念,合規文化的創建不僅促使員工有主動的意願與違規行為劃清界限,更有利於建立與違規行為相抗爭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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