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法院邀请医科大学学生旁听放火案件庭审

和平法院邀请医科大学学生旁听放火案件庭审

日前,和平法院邀请天津市医科大学30多名大学生走进法庭,旁听了一起放火案件的庭审。

该起案件中,被告人刘某刚刚24岁,与被害人侯某某产生感情纠葛,于2019年2月20日19时许,在被害人家中(本市和平区某居民楼内)将点燃的A4打印纸分别扔至主卧室衣柜内、次卧室床上、客厅衣柜内等处,将衣物、被褥点燃,后因室内火势变大,被告人刘某钻窗逃至室外空调外挂机平台上躲避。期间,被害人侯某某等人先后报警,天津市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某中队处警,将火势控制,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侦支队某大队处警,将被告人刘某传唤到案。

和平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情节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也作了最后陈述,进行了深刻忏悔。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通过旁听活动,到场大学生充分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不仅了解了法庭庭审程序,更提高了法律知识水平,大家纷纷表示要积极学法、守法、用法,严守法律底线,远离犯罪。

为扩大法治宣传效果,和平法院邀请了天津电视台《法眼大法庭》栏目对庭审进行了录制,近日将会播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