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庭审为民服务解难题

“你是否能听懂汉语?”双柏县法院法官问。

“汉语我只懂一点,生活中用的是彝话。”被告人杨某某回答。

“为了保障被告人杨某某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今天庭审使用汉彝双语进行,并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李开华同志为被告人杨某某提供语言文字翻译。”汉彝双语庭审随即拉开序幕。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诉讼活动中被告人具有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答辩的权利。在这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工作中,被告人杨某某长期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只读过小学二年级,汉语表达能力较差,给庭审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使庭审工作依法、公开、公正地进行,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干部李开华以翻译的身份对检查机关的起诉内容、证人证言、出具的其它各种证据以及审判工作中需要原告、被告、法官三方应相互知晓的内容用汉彝两种语言进行了准确的翻译,确保庭审工作有序进行。同时,让被告人清楚地认识自己所犯的罪行,明白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深受教育,达到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目的。

开展法庭服务活动是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为民服务解难题”的一项生动实践。郭存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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