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业委会成立难?

心若浮云949


首先,大家都知道,成立业委会的初衷是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权利,同事监督物业公司履行职责的。


但是现实中,很多地方都存在小区业主要成立业委会,但是却是受到百般阻挠,原因很明显,有些人或者单位它不愿意看到小区业主团结起来。



纵观眼下,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可以说是势同水火!有些物业公司不合理的规定以及不合理的收费,都需要业主委员会去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的。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

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到11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



一般要在当地社区居委会的见证下进行,一旦业主委员会成立。那么对小区物业就起到很大的监督作用。因为大家都知道,当小区物业不能切实的履行合同内容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取缔物业公司在小区的管理权和运营权。



所以,经常听到物业公司阻挠小区业主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要么就是物业没有通过全部小区住户,自己和小区某些特定的住户协商后,通过这些特定的住户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我认为,遇到此种情况,坚决走法律途径,因为业主委员会是法律赋予小区全部住户的权利,我们应该坚决按规定执行。


蜕变幻城


这是问答中事关物业管理方面的焦点问题,当然也是最值得讨论的问题。


业委会成立难,这是公认的全国性难题。各大城市中,(除上海之外)包括北京、深圳、广州、杭州等等这些物业管理水平较为先进发达的城市地区,其业委会成立率仅在30%左右。


业委会成立难的原因,问答中讨论过多次:

一、程序复杂。

按住建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接到业主申请并在街道办指导下成立筹备组,到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出业委会,并成功的进行了备案。这一期间顺利的话也至少需要半年左右。

问题是,一旦在某个环节公示期间出现了质疑的声音或投诉,整个程序就可能被完全打乱,甚至整个程序的合法性也会受到质疑,进而成立业委会的目标就可能被无限期搁置,以致再无下文!


二、街道办与社区居委会支持力度不够。

《物业管理条例》及《规则》均明确规定业主应在街道办的指导下召开业主大会并选出业委会,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强化街道办的属地化管理,更有利于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但从实践来看,街道办对于整个业主大会成立过程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例如业委会的备案)。其中可能夹杂某些深层次的原因,这里不妄加分析。


三、业主参与意识不足。

对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态度,业主的表现就是一副世态众生图:

多数业主看似支持,实际多在观望,无人愿意出面牵头;

很少有人愿意当选业委会委员;有的人却出于私利表现出极大的热情,

有的人说的多,做的少,遇到需要大家共同出力的时候就退缩。

表面群情激昂,实则一盘散沙。


除了上述公认的主要原因之外,本人一直坚持一个观点:

四、首届业委会成立过程中的最主要的阻力来自于开发商及前期物业公司。

他们拒不支持成立业委会的原因还是在于利益问题,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

开发商掌握着成立筹备业主大会必需的相关资料:业主名册、总平面图等等。

开发商占据着大量面积,使得双过半原则很难通过。

前期物业依仗管理上的便利,可对整个选举过程进行监控和干扰,防不胜防。


因此,综合各地业主大会失败的案例经验来看,诸如:

拒不支持并报送筹备资料,筹备组业主代表身份遭质疑,业主大会会议公告遭撕毁,业委会委员候选人遭威胁殴打、选举投票箱被抱走、选举结果未通过双过半原则、业委会备案被质疑不合法等等等等,这些乱象的始作俑者及幕后黑手,相信明眼人均了然于心。


当然,凡事皆有例外。某些小区,你会发现开发商及前期物业对于业主大会的召开投入无比的热情,并给予全方位的配合。

那是因为,筹备组中的所谓的业主代表基本都是开发单位各类厉害关系人员,就是说,从成立筹备组开始,开发单位业已掌握整个业委会选举的主动权。

在这种前提下召开的业主大会,结果是:前期物业公司必然继续留用,选出的业委会形同虚设,或者已经成为开发单位及物业公司的代言人。


综上,业委会的成立可谓举步维艰。

因此对于那些想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在操作之前,必须要再三斟酌是否具有可行性。

因为一旦操作失败,其所产生的后续影响会让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遭受更大的侵害!


海风116067626


首先,从流程上说业主大会召开必须先成立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必须有开发商参与,有的地方还要求原物业参加,这就从开始给成立业委会增加难度,一般前期物业都是开发商选择的或者就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的,本来就反对业委会成立。第二,选举产生业委会成员必须小区双过半,小的小区还可以几百户召集一起还比较容易,大的小区动辄几千户,召集一次的难度可想而知,第三,很多想要成立业委会的业主连基本的程序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业委会成员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当忙碌了几个月或者更久,最后因资格问题导致失败,前期工作等于又要来一次,第四,小区业主是来自不同地方,不同文化程度,不同的身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意见想法不统一各说各有理,导致自身矛盾重重,第五,业委会成立是一个费时费力的工作,及要有时间还得有精力同时还要有经费,往往开始还有热情到后面也就没那个激情了,弄的好业主理解你,那个地方没弄好又会招致责难,往往费力不讨好。打击大家积极心。以上是个人看法,如有不足相互学习。


凉拌馒头哥


这个问题是社区或居委会的操作问题。举个例子我所在的社区曾勾结它人圈建停車场,高铁建好后下面是空地大家平时就把小車自由停放,后来有一个黑道的人就勾结社区把这块空地圈了起来,車不许外停内停一律收费这显然是不合理,但这样一搞就有财路。小区业委会不能合理正常工作这个应该是居委会或社区的责任,如小政府被它人勾结将会对业委会的合理性产生直接的影响,我想国家政府应该把小区业委会的建立合理运行应该纳入到对街道政府的业绩考核之中,杜绝社区或居委会的违纪行为。


刘老107409131


什么是民主?

民主就要从选举业主委员会开始!

一个人对选举业主委员会都漠不关心,你有什么资格评论牢骚满腹:人民代表不是我选的?

没有时间,你就手写一份委托书:我委托某某某代表我家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事宜,他的观点、意见,就代表我的观点意见。

中国共产党江山社稷长达800年,共产党要与时俱进,面对城市化进程,从政府层面,要支持鼓励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小区的管理模式。

没有业主委员会,只能导致小区管理混乱。为什么非要等到矛盾冲突升级,影响到城市管理混乱,才想到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呢?

为了社会长治久安,

为了共产党800年江山社稷,

请上级政府,督促基层政府,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


泽亚之祖


其实并不难,只要基层政府依法依规就好办,举一个例子,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该由业主委员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可是不是社区挑毛病,就是街道给坎子爬,如果由社区代为换届,又违反了有关法律程序,也让业主委员会成员感到不自在,所以矛盾会越来越大。说到底,还是依法办事最好。


冲浪151978880


现在是个缺少雷锋的时代,谁也不愿意干那受累不讨好的事儿。现在的业委会,为业主办好事的太少太少了。


七目aa


由居委会牵头或指定牵头人,有计划的实施,不是事!


昨夜星辰229630256262


物业公司就是一个黑社会组织,取削物业公司是广大业主的期盼,希望政府重视老百姓的呼声。


路路通78209


人为财死,在没有法律框架的约束下,在当下的风气下争先恐后的钻漏洞,成立业主委员会多了个婆婆,不便下手。串联、并联就是街道、居委会、物业公司的关系。取消公摊面积断其邪念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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